500240280000013号宗地闲置土地认定书

500240280000013号宗地闲置土地认定书

石规资闲定〔2026〕02号

重庆市石柱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原国土房管局)与你方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渝地(2016)合字(石柱)第011号、电子监管号5002402016B00621,土地坐落下路镇银河村银子洞组,面积为23318平方米,合同约定动工日期为2017年8月31日前、竣工日期为2019年8月31日前。

该宗地存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未按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动工,未动工开发国有建设用地超过二年的情况,我局已向你方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石规资闲调〔2026〕02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的规定,认定该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政企兼有:企业原因为缺乏开发资金;政府原因为一是地块内部尚有坟墓及管网未搬迁,二是火车站片区规划整体调整。

现我局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第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联系人:胡雪莉              联系电话:73378593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