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黄水印象观澜府500240130000057号宗地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方案
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及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收购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结合项目设计方案及生态复绿相关要求,提出以下用地方范围调整方案。
一、土地使用权人基本情况
黄水印象观澜府项目,土地权利人为重庆市双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91500240MAD6M1J933,住所石柱县黄水镇迎宾路196号。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地块基本情况
拟收回地块位于黄水镇黄水社区大川组,产权证号为渝(2025)石柱县不动产权第000009157号,权利性质为出让,土地面积为18437.53平方米,约定建筑面积25812.54平方米,此次拟收回部分面积4214.31㎡(6.32亩)(详见附图)。证载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经查阅,其土地权属清晰,无抵押、查封情况,债务关系明确。
(二)规委会审议情况
黄水印象观澜府项目设计方案经2025年第6次规委会审议,根据议定方案,拟对该片区临近湖边部分进行生态复绿。该项目已于2025年6月进行了生态修复。根据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拟退出临湖约4214.31㎡(6.32亩)用地范围。
三、收回价款及资金来源
1.土地成本。本宗地出让面积27.65亩,出让价款3743万元(135.37万元/亩)。其中此次拟收回面积6.32亩,收回部分分摊出让价款为855.464万元。
2.收回价格。经初步审计,931.0037万元(含土地出让价款855.5464万元,对应税款等其他费用28.6938万元,资金占用利息46.7635万元)。拟按审计金额931.0037万元收回临月亮湖旁部分土地。
四、收回决定及价款支付
由县规划自然资源局按程序完成该部分土地收回工作,并向原土地使用权人下达《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后注销登记,县财政按照收回价格支付至重庆市双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五、注销登记及土地管护
土地收回后,由县土地整治储备中心负责,原土地使用权人配合办理不动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收回的土地由县土地整治储备中心管护,原土地使用权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使用该土地。
附件:收回部分土地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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