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储冷水镇河源村等片区土地价格公示


    一、公示依据与政策背景
    1.政策文件依据: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并结合地方性法规(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制定。
    2.资金来源:收回收购资金主要来源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专项用于存量闲置土地的收回、收购及后续开发整理。
    3.处置目标: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回存量闲置土地,有效盘活我县房地产市场。
    二、公示内容与价格标准 

    1.价格确定方式:以评估的市场价格和企业取得土地成本,就低确定收地基础价格。再经集体决策确定基础价格的下调幅度(如考虑债券利息等因素下调),经与土地使用权人协商一致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确认。

    2.地块信息公示:拟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回位于冷水镇水街1期、2期住宅用地项目,土地权利人均为重庆石柱农旅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面积合计172.8亩。经审计,拟申请发债金额1.9008亿元。

    二、公示单位与时限

    1.公示单位:石柱县土地整治储备中心
    2.公示期限:公示期3个工作日(2025年5月19日-2025年5月21日)
    3.意见反馈方式:公众可通过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提出异议,需提供联系人、联系方式及证明材料。邮寄至石柱县土地整治储备中心或发送至1315465673@qq.com邮箱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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