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黄水懒人山谷旅游景区综合开发一期项目7#、10#、12#-16#楼以及车库方案调整的公示

                                                                            

中国黄水懒人山谷旅游景区综合开发一期项目业主及利害关系人:

中国黄水懒人山谷旅游景区综合开发一期项目位于石柱县黄水镇万胜坝村、枫木镇昌坪村,建设单位是重庆懒人山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近日,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对项目已经批准的7#10#12#-16#楼以及车库的方案设计进行调整。我局现对申请调整内容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公示期为202547日至2025413日。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调整总平面布局

一是将原许可的15-1#楼和15-2#楼整合为15#楼,新增10#13#零售商业楼;二是将室外停车位由原许可的45个增加至59个;三是在7#楼南侧和12#楼西侧分别增设一个室外箱变;四是取消15#楼旁的公共交通电梯,改为室外景观踏步(详见附件1)。

二、调整建筑设计

(一)调整7#楼第一层平面布局

一是将原许可的E轴至N轴与2轴至6轴之间的大厅、U轴至A轴与2轴至8轴之间的大厅以及U轴至A轴与8轴至15轴之间的物管用房全部调整为商业;二是将原许可的Q轴至T轴与13轴至22轴之间的大厅调整为物管用房(含业主委员会用房),物管用房面积由原许可的107.8㎡调整为78.08㎡,调整后配建的物管用房面积满足规范要求(详见附件2)。

(二)优化12#14#-16#楼户型结构

12#楼由43户调整为48户,14#楼由48户调整为412户,15#楼由419户调整为415户,16#楼由524户调整为530户(详见附件3)。

(三)调整地下车库平面布局

因楼栋户数调整,相应调整地下车库平面布局。一是取消位于地下车库层的配电房(配电用房通过在7#楼南侧和12#楼西侧增设两个室外箱变解决),车库层的设备用房面积由461.63整为335.14㎡、车库面积由1415.57㎡调整为1542.06㎡;二是将室内停车位室由38个调整为41个(详见附件1、附件4)。

若有关单位或个人有意见和建议,请注明身份(单位名称、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和邮寄地址,在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房产证(购房合同)等证明涉及其利害关系的材料邮寄或直接提交至石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权利。

中国黄水懒人山谷旅游景区综合开发一期项目业主及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石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和提交房产证(购房合同)等证明涉及其重大利害关系的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石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址:石柱县万安街道万寿大道100号(原国土房屋管理局)

邮    编:409199

联 系 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23-73327173

附件:1.中国黄水懒人山谷旅游景区综合开发一期项目总平面调整前后对比图;

2.中国黄水懒人山谷旅游景区综合开发一期项目7#楼第一层调整前后对比图;

3.中国黄水懒人山谷旅游景区综合开发一期项目12#14#-16#楼调整前后对比图;

4.中国黄水懒人山谷旅游景区综合开发一期项目地下车库调整前后对比图。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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