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关系证明
日期:202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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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理部门:户口所在地或亲属关系登记户籍档案管理地派出所。 2.办理条件:公民在办理相关社会事务时,需要公安派出所开具亲属关系证明的,应向曾经登记过同户人员间亲属关系的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说明:原则上夫妻关系不予出具,凭结婚证等法定手续证明)。 3.办理流程:(1)申请;(2)派出所窗口受理;(3)审核办结。 4.所需材料:(1)填写《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申请及审批表》;(2)被证明人(或监护人或关系人等)的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3)监护人(或关系人)申办的,还应提供相应关系证明;(4)特殊情形委托他人申办的,还应提供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5.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6.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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