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00913497X8/2020-00005 [ 主题分类 ] 公安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公安局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0-01-01 [ 发布日期 ] 2020-04-17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全县公安工作。

2、研究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运行中公安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信息,分析预测敌情和社会治安方面的形势,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与对策。

3、组织起草公安地方规范性文件,负责公安机关国家赔偿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4、规划和组织实施全县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装备现代化建设;开展民警教育训练,公安宣传,按权限实施对人民警察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5、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经济案件以及毒品案件的侦查、预审工作;处置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突发性案(事)件、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灾害事故。

6、负责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负责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特种行业、文化娱乐场所、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本县居留、旅行的有关活动;负责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7、负责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负责交通事故处理及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工作。

8、指导、监督、组织实施全县消防工作。

9、负责公安警卫工作,组织实施对重要警卫对象和目标的安全警卫。

10、负责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1、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2、指导、监督管理全县计算机及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组织实施公安信息、刑事技术、行动技术、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技术建设。

13、组织实施公安执法制度建设,指导、检查、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14、承办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县局内设机构4个,直属机构22个,派出所21个。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7045.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045.82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558.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099万元纳入预算;二是人员经费拨款增加2472.63万元;三是森林警察大队转隶,县局预算经费增加129万元;四是应指工程运维费510.8万元纳入预算,2019年未纳入预算,后支出纳入财政借款。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7045.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7045.8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55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750万元,项目支出增加808.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099万元纳入支出预算;二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2472.63万元;三是森林警察大队转隶,县局支出预算经费增加129万元;四是应指工程运维费510.8万元纳入支出预算,2019年未纳入预算,后支出纳入财政借款。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045.8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45.82万元,比2019年增加455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34.43万元,比2019年增加375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拨款增加2472.63万元;二是森林警察大队转隶,县局预算经费增加129万元;三是部分项目支出运转经费纳入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411.39万元,比2019年增加808.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099万元纳入预算;二是应指工程运维费510.8万元纳入预算,2019年未纳入预算,后支出纳入财政借款。主要用于保障公安工作正常运行、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等重点工作。

三、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611万元,比2019年相比增加209.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9年相比无增减;公务接待费20万元,比2019年相比减少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1万元,比2019年相比增加219.12万元,增加原因为2019年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在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中支付;公务用车购置费140万元,比2019年相比无增减。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594.45万元,比上年增加1277.38万元,主要原因为部分项目支出经费纳入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9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6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5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411.39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4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144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8辆,其中执勤执法用车8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谭凤玲  联系方式:023-73334193

附件:

2020年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部门预算公开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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