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00913497X8/2022-00058 [ 主题分类 ] 公安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公安局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2-10-28 [ 发布日期 ] 2022-10-28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全县公安工作。

2、研究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运行中公安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信息,分析预测敌情和社会治安方面的形势,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与对策。

3、组织起草公安地方规范性文件,负责公安机关国家赔偿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4、规划和组织实施全县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装备现代化建设;开展民警教育训练,公安宣传,按权限实施对人民警察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5、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经济案件以及毒品案件的侦查、预审工作;处置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突发性案(事)件和灾害事故。

6、负责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负责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特种行业、文化娱乐场所、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本县居留、旅行的有关活动;负责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7、负责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负责交通事故处理及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工作。

8、指导、监督、组织实施全县消防工作。

9、负责公安警卫工作,组织实施对重要警卫对象和目标的安全警卫。

10、负责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1、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2、指导、监督管理全县计算机及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组织实施公安信息、刑事技术、行动技术、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技术建设。

13、组织实施公安执法制度建设,指导、检查、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14、承办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25个机构科所队室、15个派出所,分别是指挥中心(办公室)、政治处 、警务保障室、督察大队、审计科、情报大队、国保大队、经侦大队、治安大队、刑侦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网安大队、交巡警大队、法制大队、禁毒大队、禁毒办、特警大队、校保大队、信访室、警卫处、食药环大队、执法办案中心、看守所、拘留所、南宾派出所、万安派出所、西沱水陆派出所、下路派出所、黄水派出所、悦崃派出所、临溪派出所、马武派出所、沙子派出所、鱼池派出所、三河派出所、桥头派出所、冷水派出所、中益派出所、火车站站前派出所。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只包含一个一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4,197.17万元,支出总计14,197.1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962.46万元,下降 25.9%,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调整为预拨资金。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4,197.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962.46万元,下降 25.9%,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调整为预拨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48.93万元,占99.66%;其他收入48.23万元,占0.34%。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4,197.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962.46万元,下降25.9%,主要原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调整为预拨资金。其中:基本支出 12,031.31万元,占84.74%;项目支出2,165.86万元,占15.26%。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197.1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962.46万元,下降25.9%。主要原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调整为预拨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148.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22.36万元,下降25.9%。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调整为预拨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48.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22.36万元,下降25.9%。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调整为预拨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352.28万元,下降27.45%。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调整为预拨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9万元,占0.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追加在职因病死亡民警抚恤金预算16万元及留置看护辅警经费预算7.9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11,847.81万元,占83.7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120.94万元,下降30.18%,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调整为预拨资金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30.40万元,占7.9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1.71万元,下降11.14%,主要原因是按照每月实际人数缴纳单位部分社保费。

(4)卫生健康支出498.91万元,占3.5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8.11万元,下降21.68%,主要原因是按照每月实际人数缴纳单位部分医保等费用。

(5)城乡社区支出27.7万元,占0.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追加下达城市管理局拨付货车闯进系统设备款。

(6)住房保障支出612.18万元,占4.3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84万元,下降3.9%,主要原因是按照每月实际人数缴纳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7)其他支出8.03万元,占0.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追加下达司法救助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031.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619.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2.73万元,增长5.0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调标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411.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90.49万元,减少35.89%,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调整为预拨资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气费、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55.6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4.37万元,下降25.31%,主要原因是一是公安部采购平台原因未按预期数量购置执法执勤车辆;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实际成本大幅下降。 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14.37万元,增长33.51%,主要原因购置5台执法执勤车辆支出107.21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本部门2021年公务车购置费用107.21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79万元,下降23.42%,主要原因是公安部采购平台原因未按预期数量购置执法执勤车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07.2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购置执法执勤车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47.7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车辆、特种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2.3万元,下降22.7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实际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7.22万元,增长2.12%,和上年支出基本持平。

公务接待费0.7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区县公安局到我单位交流学习、协助办案,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28万元,下降96.4%,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0万元,下降7.69%,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5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40辆;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10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1.29元,车均购置费21.44万元,车均维护费2.4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11.8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气费、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90.49万元,下降35.89%,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调整为预拨资金。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4万元,下降73.66%。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16.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77万元,下降74.33%,主要原因为疫情影响,民警集中培训大幅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4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1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10.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89.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942.6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78.5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47.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2.3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969.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2.42%。主要用于采购雪亮工程建设、案管中心嫌疑人人身体检设备、移动警务终端服务费、公共视频运维服务费、警用装备采购、日常办公设备采购电脑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项,涉及资金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2021    年度政策和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表


项目资金名称

公安系统网络租赁及运维费(含应指工程)

项目实施年度(时期)

2021

主管部门

石柱县公安局

实施单位

石柱县公安局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600

总量

600

100%

其中:财政资金

600

其中:财政资金

600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自评等级(优良中差)

(1)运维驻场人员数量:≥8人;(2)系统抢修验收合格率:100%;(3)抢修响应时间:≤40分钟;(4)项目资金到位率:100%;(5)信息系统正常运转天数等于365天;(6)监控使用单位满意度指标:≥90%。

(1)运维驻场人员数量:8人;(2)系统抢修验收合格率:100%;(3)抢修响应时间:30分钟以内;(4)项目资金到位率:100%;(5)信息系统正常运转天数:365天;(6)监控使用单位满意度指标:≥90%。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设计
      分值

评价
      得分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及相关说明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运维驻场人员数量

≥8

8

10

10









质量指标

系统抢修验收合格率

100%

100%

20

20


时效指标

抢修响应时间

≤40分钟

30分钟

20

20









成本指标

项目资金到位率

100%

100%

10

10
















效果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管理指标

业务管理指标

信息系统正常运转天数

等于365天

等于365天

20

20









财务管理指标














满意度指标

监控使用单位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90%

95%

20

20


合计





100

100


说明

  

         2021   年度政策和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表


项目资金名称

看守所在押人员经费

项目实施年度(时期)

2021

主管部门

石柱县公安局

实施单位

石柱县公安局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154.4

总量

154.4

100%

其中:财政资金

154.4

其中:财政资金

154.4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自评等级(优良中差)

(1)监所基础设施及装备建设达标天数:365天;(2)坚持和深化犯罪嫌疑人员管理,常态化督检天数:365天;(3)在押人员因病、因事故死亡数:0;(4)项目资金执行率:100%;(5)项目资金到位率:100%;(6)保障监所安全天数:365天;(7)在押人员对监所环境、生活质量等满意度:≥90%。

(1)监所基础设施及装备建设达标天数:365天;(2)坚持和深化犯罪嫌疑人员管理,常态化督检天数:365天;(3)在押人员因病、因事故死亡数:0;(4)项目资金执行率:100%;(5)项目资金到位率:100%;(6)保障监所安全天数:365天;(7)在押人员对监所环境、生活质量等满意度:100%。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设计
      分值

评价
      得分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及相关说明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监所基础设施及装备建设达标天数

365

365

10

10



坚持和深化犯罪嫌疑人员管理,常态化督检天数

365

365

10

10


质量指标

在押人员因病、因事故死亡数

0

0

20

20









时效指标

项目资金执行率

100%

100%

10

10









成本指标

项目资金到位率

100%

100%

10

10









效果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监所安全天数

365

365

20

20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管理指标

业务管理指标







财务管理指标














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在押人员对监所环境、生活质量等满意度

≥90%

100%

20

20


合计





100

100


说明

  

  

         2021      年度政策和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表


项目资金名称

拘留所在押人员经费

项目实施年度(时期)

2021

主管部门

石柱县公安局

实施单位

石柱县公安局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52.8

总量

52.8

100%

其中:财政资金

52.8

其中:财政资金

52.8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自评等级(优良中差)

(1)监所基础设施及装备建设达标天数:365天;(2)坚持和深化犯罪嫌疑人员管理,常态化督检天数:365天;(3)在押人员因病、因事故死亡数:0;(4)项目资金执行率:100%;(5)项目资金到位率:100%;(6)保障监所安全天数:365天;(7)在押人员对监所环境、生活质量等满意度:≥90%。

(1)监所基础设施及装备建设达标天数:365天;(2)坚持和深化犯罪嫌疑人员管理,常态化督检天数:365天;(3)在押人员因病、因事故死亡数:0;(4)项目资金执行率:100%;(5)项目资金到位率:100%;(6)保障监所安全天数:365天;(7)在押人员对监所环境、生活质量等满意度:100%。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设计
      分值

评价
      得分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及相关说明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监所基础设施及装备建设达标天数

365

365

10

10



坚持和深化犯罪嫌疑人员管理,常态化督检天数

365

365

10

10


质量指标

在押人员因病、因事故死亡数

0

0

20

20









时效指标

项目资金执行率

100%

100%

10

10









成本指标

项目资金到位率

100%

100%

10

10


效果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监所安全天数

365

365

20

20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管理指标

业务管理指标







财务管理指标







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在押人员对监所环境、生活质量等满意度

≥90%

100%

20

20


合计





100

100


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谭凤玲  联系电话023-73334193。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