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 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一、工作总体完成情况
自《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实施以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到2025年,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司法权运行机制更加科学有效,法治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的总体目标,全面推进法治公安建设,取得了一系列阶段性成果。围绕规划目标,我局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具体要求,细化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在执法办案、监督管理、服务保障、队伍建设等方面实现了全面提升。
通过五年的不懈努力,我局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得到显著提升。截至2025年,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已建成市级二级中心、执法办案区实现全覆盖。全局通过推行"一站式"办案模式,案件办理效率普遍提升,且重大执法安全事故实现"零发生"。在执法规范化方面,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柔性执法方式,人民群众对公安执法的满意度持续提高。
同时,县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目标,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互通,实现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和"跨省通办"。在护航经济发展方面,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二、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健全执法办案管理体系,提升执法质效
县局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为牵引,全面革新传统执法办案模式,推动执法工作向集约化、专业化、规范化方向迈进。
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中心推行"一站式"办案模式,科学设置功能区室,汇聚警务资源,实现了审查讯问、案件审核、财物保管等环节的规范高效运行。广大民警在安全场所内、规范"流水线"上执法办案,有效节约了成本,保证了执法安全,提升了办案质效。
执法监督机制完善。中心设有案件管理区、公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公安法制部门入驻,加强执法巡查和系统管理,严格落实讯问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案件法制审核、法定办案时限等规定要求,促进执法行为更加规范,人权保障制度全面落实。
辅助功能拓展。中心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将办案民警从日常值守、看管看押等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专注于讯询问办案。同时拓展设置医疗体检、邮政快递、伤情鉴定、价格认定、未成年人保护等功能,为办案民警和案件当事人及时提供各种辅助服务,既提高了民警使用意愿,也获得了当事人的普遍认可。
(二) 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规范权力运行
我局坚持立法与制度并重,不断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确保各项执法活动在法治轨道内运行。
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加强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监督,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行政决策执行与评估。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加强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跟踪督促,落实决策后评估制度,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执法监督管理,促进公平正义
县局聚焦执法关键环节,构建全流程、全方位监督管理体系,切实保障执法公平公正。
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及《重庆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规定,强化宣传培训,健全相关配套制度。落实市局《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加强行政执法主体管理,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
案件质量管控机制。严格落实案件"三级五关"审核把关责任,确保案件质量。大力推进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实体化运行,推动形成各警种执法监督合力,对接处警、受立案、办案场所使用、执法记录仪使用和涉案财物管理等开展实时、全量有效监管。
重点领域执法规范化。针对食品药品、生态环境、道路交通安全等领域的突出问题以及涉黑涉恶、盗抢骗、黄赌毒、电信网络诈骗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违法犯罪行为,开展集中专项整治。持续加大对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劳动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四)创新警务运行机制,提升警务效能
我局积极探索新型警务运行模式,推动警务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构建新型警务运行模式。纵深探索"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建成并深化“1541”警务体系运行,促进公安新质战斗力加快提升,有力有效推进全县公安工作现代化,夯实基层治理。
强化数据赋能。进一步构建完善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总机制,加快形成"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打通跨警种跨部门数据共享壁垒,进一步增强执法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完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健全公安机关应急预案体系,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调查评估,推进重要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建设。完善突发事件应对综合协调机制,开展应急演练,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
(五)加强执法能力建设,锻造公安铁军
我局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工程来抓,着力打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公安队伍。
强化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成为民警的一种自觉行动和自发要求。切实扭转"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观念,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以及《公安机关执法细则》。
创新执法培训机制。切实增强执法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采取类案培训、旁听庭审、技能竞赛、案例剖析、送教下乡等灵活多样方式。
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坚持党建引领,全面加强党建统领的红色氛围。高质量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一支部一品牌"推动基层支部规范化、个性化建设,明确"四抓"队伍建设总思路,不断推动队伍规范向好。
三、存在问题与短板分析
(一)执法理念与能力存在差距
部分民警的执法理念和能力与法治公安建设要求相比仍有不小差距,成为制约执法水平提升的关键因素。
程序意识淡薄。"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依然存在,立案不及时、案件超期、法律文书制作不严谨等问题时有发生,调查、取证、传唤等执法不规范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少数民警规范执法的意识不强,执法规范化的理念树的不牢,有的对群众的诉求不作为、慢作为,凭经验执法。
专业能力不足。对规范执法的新规定、新要求把握不准,应对新型犯罪的能力不足。随着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领域的发展,新型犯罪层出不穷,部分民警的知识结构和侦查手段未能及时更新,导致打击效果不佳。
法治素养不高。部分民警的法治素养和法治思维有待加强,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不足。特别是在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时,有时存在方式简单、态度生硬等问题,影响了公安机关的形象和公信力。
(二)体制机制性障碍亟待破解
法治公安建设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尚未完全消除,影响了改革效应的充分发挥。
执法协同机制不健全。各所(队室)情报共享不畅、协同作战机制待优化。跨警种跨部门数据共享不畅,智能辅助应用支撑不足,规范执法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执法监督机制不够完善。部分单位内部监督监管不够有力,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统领监督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执法办案全流程、全要素监督管理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个别单位落实案件审核把关制度不到位。
效能监测需更加科学。过于注重量化指标,忽视了执法质量和效果的监测,导致基层单位为了完成指标而忽视执法规范。
(三)科技支撑与保障需加强
法治公安建设的科技支撑和能力保障仍需进一步加强,难以满足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需要。
执法办案相关设备需更新。执法装备亟待更新,智能辅助应用支撑不足,规范执法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技术应用深度不足。科技强警手段应用不深,大数据等技术效能未充分释放。对于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在执法工作中的应用还处于探索阶段,未能充分发挥其预测预警、精准防控的作用。
专业人才培养不足。既懂法律又懂技术的复合型人才严重不足,制约了科技信息化在执法工作中的深度应用。特别是在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更是严重匮乏,导致先进设备不会用、用不好,造成资源浪费。
(四)基层基础工作仍显薄弱
培训机制不完善。新民警的业务能力主要靠"警师"在工作中"传帮带",针对基层常见的执法问题开展精准培训、点穴式培训频次不足,以案释法、旁听庭审、检法同台等集中培训不够及时有效。
执法保障不足。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和案管中心标准化建设有待加强。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
一是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做到学懂弄通悟透并坚决贯彻执行。
二是深化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完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功能定位和运行机制,拓展其在案件分流、合成作战、执法管理等方面的作用。细化执法标准和操作规程,深入实施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建设智能化、规范化涉案财物管理中心。
三是完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构建执法质量考监测体系,建立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完善执法公开制度,依法及时公开执法依据、程序、进度、结果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实行办案质量负责制,明确各类办案人员的工作职责、流程和标准。
四是推进智慧法治公安建设。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执法工作中的深度融合应用。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实现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推广 "移动警务" 应用,为一线执法办案提供实时支撑。
五是强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完善执法培训体系,创新培训方式,增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健全 "警师制" 等传帮带机制,加强对青年民警的培养。推进公安法治专业人才库建设,培养一批精通法律、熟悉业务的高素质法治人才。
六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 "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优化审批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完善涉企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石柱县公安局
202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