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论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著作选读》等纳入县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12次。以政治轮训为契机,全警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主题教育学习10次,切实推进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二)切实抓好中央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严格按照《重庆市市场监管局 重庆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工作意见>的通知》《重庆市林业局 重庆市公安局 重庆市检察院关于印发<重庆市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通知》《石柱县公安局受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石柱县食药环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试行)》要求,切实推行行刑衔接,强化执法联动。联合市场监管、农委、水利、环保等行政部门,针对食品药品、长江禁渔、环保等领域开展专项检查50余次,配合执法30余次,召开联席会7次,立刑事案件4起,移送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案件3起。2023年,接受行政机关移送案件线索19起。二是严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关联犯罪。持续加强“四专两合力”建设,以“1.11”专案行动、断卡行动等为重点,深入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全力构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新格局。全县电信网络诈骗发案同比下降33.89%,财产损失同比下降13.02%;成功打掉了境外诈骗集团2个,明确境外电诈窝点3个,挖出石柱籍“金主”3人,抓获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嫌疑人348人、打掉团伙16个、移送起诉210人,查扣资金资产1900余万元,追赃返还金额391.08万元、返还率19.05%,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钱袋子安全。劝返核减4类滞留人员32人,核查“两卡”线索275条,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28人、行政处罚72人。
(三)扎实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综合运用突击检查、实地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督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5次,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发送宣传短信11条,受众15万余人,张贴通告550份,悬挂宣传标语45幅,宣传海报60张,发放宣传资料15000份,极大地提高了专项整治的群众知晓率;收集问题线索28条,核实整改问题12个;评查道路交通行政刑事案卷共130卷,发现并整改执法问题5个。专项整治行动有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大幅减少事故死亡人数。2023年5-10月,全县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017起,同比下降1.2%,事故死亡8人,同比下降42.86%,阶段性事故亡人数为近十年最低。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一是严格依法妥善处理一批涉企挂案积案,让企业丢掉“包袱”、轻装前行,梳理在侦涉企积案5件,化解5件,化解率100%,实现“挂案”减存量、控增量、防反弹的目标。二是通过定期走访、入企宣传、了解诉求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保障服务,发现涉企犯罪迅速开通“绿色通道”,坚持快侦快办,把追赃挽损作为工作重点,全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2023年受理涉企案件10件,立案5件,破案3件,挽回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三是深入开展涉企法治宣传护航发展,对8家重点企业开展实地走访,开展集中宣传6次、座谈会6次、法律服务1场次,全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辖区营商环境。
(五)全面落实规章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严格执行《石柱县公安局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对已经制定的制度,适时进行实施效果评估,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符合执法活动客观规律,有违公平正义,与上位法相抵触、不一致的或者相互之间不协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或者废止。2023年,制发规范性文件1起。
(六)建立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严格按照公职律师管理制度,配备5名公职律师,主要职责为:协助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对重大合同和项目提供法律意见,协助开展法治宣传、法律知识培训活动,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强化对公职律师的考核管理,切实督促公职律师发挥作用,履行职责。2023年,公职律师对重大合同和项目提供法律意见50余起,参与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1起,参与处理复议案件15件,出庭应诉案件2件,对本单位职工开展法治讲座4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0余起,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00余人次。
(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3年开展行政处罚文书公示400余起。
(八)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2023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5件,其中,不予受理1件、撤回4件、维持7件、确认违法1件、终止1件、1件正在办理中;办理行政诉讼案件2件,其中,判决驳回1件,1件正在办理中,负责人出庭2件,出庭应诉率100%。
(九)加强社会治理,创新和发展枫桥经验,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迭代升级“贵和工作法”,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专项行动,2023年,运用“贵和工作法”摸排纠纷4328起,成功化解4107起,引导进入司法程序81起,继续调解121起,移送其他部门19起。
二、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强化组织保障。县公安局党委把推进法治政府、法治公安建设当作“一把手”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县公安局局长任组长,其他党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警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法治政府、法治公安建设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以及主要领导分管法制工作,为全县公安机关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一是狠抓学习贯彻,增强工作政治性。坚持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把党内法规作为党员干部民警学习教育重中之重,通过落实“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读书班、“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党内法规及相关文件会议精神。2023年,落实党委会“第一议题”18场次,开展中心组学习12场次,分两批全覆盖开展全警政治轮训,在系统内组织“榜样面对面”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活动3场次。县局党委专题听取党内法规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执规工作,做到工作中始终占据制高点、手握主动权、下出先手棋。二是狠抓备案报备,增强工作规范性。进一步加大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审查,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认真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三是狠抓成果转化,增强工作显效性。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以党内法规制度的学习贯彻成果转化为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稳健发展的强大动力。
(三)加强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定期开展受案立案监督、每月案件质量巡查、四个一律、涉案财物治理等专项执法监督,以人民警察基本素质评鉴为依托,继续巩固执法质量问责机制。2023年,县公安局开展案件质量巡查,巡查已结行政案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不予立案、撤销案件、伤害类案件826件,发现案件质量问题1408个,切实发现和整改一批案件质量问题。开展受立案巡查8027起,发出存疑指令79起,切实整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受案立案问题。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还不够深入,在学深悟透、笃用指导上还有差距。二是公安机关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少数民警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重实体、轻程序,业务培训还需在实战中进一步加强。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到学懂弄通悟透并坚决贯彻执行。
二是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深入推进行政管理创新。按照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公安改革的要求,牢固树立管理与服务并重的理念,着力打造服务型公安。
三是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全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全面落实深化公安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受案立案工作,继续巩固每月案件质量巡查、专项执法监督,狠抓执法质量,规范执法行为。
四是加强民警培训,提升民警执法办案水平。多渠道、多方式开展贴近实战的执法办案培训工作,让每名民警娴熟应对各类现场警情,熟知执法办案流程,知晓常见案件证据收集规格,明晰执法安全风险点。
五是全力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持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全民反诈专项行动,严打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我县社会大局稳定,为平安石柱、法治公安、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
石柱县公安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