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00913497X8/2022-00001 [ 主题分类 ] 公安 [ 体裁分类 ] 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公安局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成文日期 ] 2022-01-17 [ 发布日期 ] 2022-01-17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县委依法治县办:

根据《关于报送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通知》要求,现将县公安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县公安局开展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县公安局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开展“第一议题”学习5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组织各党支部学习累计146场次。2021年3月,县公安局分两期组织450余名民警开展为期两天政治轮训,内容涵盖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中国共产党党史等内容。2021年10月13日,县公安局党委领导在全局作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宣讲,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深悟透。

(二)严格落实主要领导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公安局党委把推进法治政府、法治公安建设当作“一把手”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县公安局局长任组长,其他党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警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法治政府、法治公安建设领导小组;县公安局局长分管法制工作,常务副局长协助分管法制工作。主要领导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以及主要领导分管法制工作,为全县公安机关法治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加强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定期开展受案立案监督、每月案件质量巡查、四个一律、涉案财物治理等专项执法监督,以人民警察基本素质评鉴为依托,继续巩固执法质量问责机制。自2021年以来,公安局开展案件质量巡查,巡查已结行政案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不予立案、撤销案件、伤害类案件739件,发现案件质量问题904个,切实发现和整改一批案件质量问题。开展受立案巡查10284起,发出存疑指令277起,切实整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受案立案问题。

(四)加强社会治理,创新和发展枫桥经验,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公安局立足党建引领、突出政治建警、紧盯治理有效,建设“平安乡村·智惠农家”防控系统,将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农村发展和完善,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服务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在整合社区、村委会有关功能和资源基础上,探索总结提炼形成本土化的乡村社会治理经验“贵和工作法”。该工作法坚持用“民为先、和为贵、情为民、法为底”理念化解矛盾纠纷,将法治、自治、德治融入到矛盾纠纷化解中。2021年以来,共运用贵和工作法化解矛盾纠纷3200余起。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行政审批制度。全面推进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落实好审批服务事项“全渝通办”全覆盖的要求。落实公安部“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12项便利措施。推行“互联网+户政”服务,2020年11月,在四川、重庆两省市同步实施开展户口迁移在迁入地“一站式”办理工作。2021年6月18日,开通川渝黔三省市包含大中专学生入学、毕业、转学、退学或开除学籍在内的跨省市所有户口迁移事项“跨省通办”工作。

(六)全面落实规章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2017年,县公安局印发《石柱县公安局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并严格遵照执行。对已经制定的制度,适时进行实施效果评估,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符合执法活动客观规律,有违公平正义,与上位法相抵触、不一致的或者相互之间不协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或者废止,对实践中理解不一致的问题,加强解释宣讲,维护法制统一,提高制度执行力。

(七)强化全面依法行政观念,规范执法行为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信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大力开展网上公开办事,及时告知特定对象案件办理进展及情况。每年1月在石柱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上年度县公安局行政执法总体情况。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局各执法办案单位民警辅警均配备执法记录仪,从接处警、现场执法、调查取证、办案区讯问询问到案件终结的执法全流程记录,确保整个执法过程有据可查。三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是推动落实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三级五审制度,从受立案环节入手,加强对案件“入口”“出口”等重点环节的法律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问题;对重大疑难案件采取集体议案的形式发挥集体智慧,确保法制审核的准确合法规范。

2.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一是及时受理、按期办结行政复议案件。2021年以来,县公安局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6件16人,办结14件14人,其中维持5件5人,撤销1件1人,终止2件2人,撤回1件1人,确认违法5件5人。二是坚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1年以来,县公安局办理行政诉讼案件8件8人,结案6件6人,驳回6件6人。行政机关负责人严格按照规定出庭应诉。

(八)严打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一是严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今年以来,县公安局共破电信网络诈骗案件972件,打掉团伙7个,抓获115人,移送起诉125人。二是严打偷越国边境犯罪。今年以来,共立偷越国边境案件45件,抓获143人,采取强制措施119人,对越境从诈从赌犯罪形成了强效震慑。三是严打“食药环”违法犯罪。以“昆仑2021”专项行动为抓手,全面摸排“食药环”犯罪线索,对所掌握线索追根溯源、循线深挖,涉嫌犯罪的及时立案侦办,坚持全环节、全链条严厉打击,共立“食药环”案件31起,破案27起,移送起诉38人。四是严打涉黄赌毒违法犯罪。以群众反映突出的可疑区域及涉黄赌高发场所为目标,集中开展涉黄赌乱点清查整治,严厉打击农村流动赌场活动,受理黄赌行政案件56件,行政处罚146人;立涉黄赌案件15件,移送起诉25人。发挥禁毒“主力军”作用,全局共破获毒品刑事案件55起,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86人,缴获各类毒品102.85克,移送起诉77人,查处吸毒人员183人,处置强制隔离戒毒入所58人,责令社区戒毒38人。

(九)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一是加强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公安局党委将宪法、民法典等纳入常态化学习,深刻领会和把握宪法修正案及民法典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全局各单位将宪法及民法典的学习纳入日常工作,积极开展民法典知识竞赛网上答题活动,增强对民法典的学习,提高法治素养。二是加强普法及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法治意识。县公安局严格按照“八五普法规划”要求,认真推进普法工作。结合“三月法治宣传月”“青少年法治宣讲”“交通宣传月”“禁毒宣传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网络安全宣传周”“宪法宣传周”等活动,以法律八进为抓手,多措并举开展法制宣传,提升了群众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观念和意识。2021年以来,县公安局开展法治宣传38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8万余份,张贴海报3000余份,受助群众2万余人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讲话精神的学习还不够深入,在学深悟透、笃用指导上还有差距。

二是公安机关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少数民警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重实体、轻程序,业务培训还需在实战中进一步加强。

三是贵和工作法”的成效还有待进一步巩固。“贵和工作法”矛盾纠纷化解涉及县级部门的联动还需加强。没有真正形成党委政府吹哨,部门报到,合力化解矛盾纠纷,为群众提供贴心服务的氛围。

四是维护稳定保平安任务更加艰巨。社会矛盾的多样性、多发性明显增强,增加维稳处突的复杂性、艰巨性;电信诈骗、网络犯罪、集资诈骗等新型犯罪不断出现,各种违法犯罪手法翻新,动态化、智能化特点突出,导致公安机关在案件办理中遇到很多阻力。

三、2022年主要工作思路和打算

一是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做到学懂弄通悟透并坚决贯彻执行。

二是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深入推进行政管理创新。按照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公安改革的要求,牢固树立管理与服务并重的理念,着力打造服务型公安。

三是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全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全面落实深化公安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受案立案工作,继续巩固每月案件质量巡查、劣质案件评定机制,狠抓执法质量,规范执法行为。

四是加强民警培训,提升民警执法办案水平。多渠道、多方式开展贴近实战的执法办案培训工作,让每名民警娴熟应对各类现场警情,熟知执法办案流程,知晓常见案件证据收集规格,明晰执法安全风险点。

五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和拒腐防变能力,有效规范权力运行,切实增强公安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

六是全力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推进全民反诈专项行动,严打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我县社会大局稳定,为平安石柱、法治公安、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

特此报告。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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