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公安局关于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的报告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作通知〔2024〕2号)要求,现将县公安局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保障,努力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生态文明建设任务落到实处。一是县公安局党委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在全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等重要讲话精神,对“三农”工作做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多次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将打击非法捕捞、森林资源犯罪纳入全县公安工作绩效考核,推进综合督察落地见效。二是县公安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听取公安环保工作汇报,定期调度推进、评估总结生态文明建设任务,深入一线开展巡河巡林、实地调研、案件督办,督导压实打击犯罪、整治问题、联动执法、维护稳定等环保工作责任。县公安局牵头办结2024年5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噪声扰民案件1件。期间,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冉义智亲自率队现场调研,多次召开推进会,确保案件办理进度和质量。县公安局根据公安机关工作机制以及日常勤务安排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将商业噪声整治纳入常态管理。通过网络和110报警平台,及时获取市民反映的噪声污染情况,相关警种及派出所对市民反映噪声扰民现象进行有效处置。
二、强化依法打击,严守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坚持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零容忍”,助推“治山”“治水”“治废”“治岸”行动,以“昆仑2024”“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等专项行动为抓手,紧盯破坏森林资源、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以及非法采砂等重点问题,持续深化生态环境犯罪打击,最大程度挤压违法犯罪空间。紧密围绕“打、防、控、治”四个着力点,持续开展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行动,全年累计侦办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12起,侦破9起,移送起诉21人,查扣非法捕捞工具45具,收缴渔获物470余尾。统筹开展“清风”等专项行动,侦办非法狩猎、盗伐、滥伐林木等自然资源类刑事案件16起,侦破16起(年前案6件),移送起诉23人。
三、强化综合整治,推进惠民有感落到实处。
协同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助推“治气”“治城”行动。一是严格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持续开展“打非治违”。2024年,县公安局共查处涉烟花爆竹行政案件32件,行政拘留27人,行政罚款5人,收缴烟花爆竹4060件。二是加强交通污染专项治理。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做好机动车尾气抽检工作,全年共查处逾期未检验或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521起;集中开展老旧车辆淘汰专项行动,对达到报废标准上路行驶的老旧车辆予以依法查扣,共淘汰报废老旧车辆1269台;持续加强货车限行执法管控,查处货车闯禁交通违法行为625起。采取优化通行环境、完善基础设施、鼓励降低充电费用、加大运营补贴政策宣传等措施,推动群众优先使用新能源车型,共注册登记大型、小型新能源车632辆。三是加强机动车及社会生活噪声监督管理。持续开展禁鸣执法,查处机动车违法鸣笛交通违法行为16起。2024年高考、中考期间,严查夜间大功率摩托车噪音扰民及飙车违法行为,查获非法改装、无证驾驶、饮酒驾驶等违法行为77起,暂扣摩托车31台,制止商业噪声32起,社会生活噪声27起,警告40余人。四是加强剧毒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性物品安全监管,做到领取、使用、储存等环节无缝对接,流向信息清晰准确。全年共检查从业单位10余次,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10份,发现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40余起。
四、强化协同配合,增强护航高质量发展合力。
不断健全完善“河长+警长”“林长+警长”工作制度,持续加强行刑衔接,强化部门间协同配合,对发现的监管薄弱环节、源头治理问题,落实线索双向移交,形成齐抓共管局面。一是持续加强联合执法。联合县农委、生态环境等行政部门针对长江禁渔、环保、烟花爆竹等领域开展专项检查50余次,配合执法40余次,召开联席会10余次,下发烟花爆竹燃放工作《督察通报》《督办通知书》8份,接收行政部门移交案件线索7起,立刑事案件4起。二是持续抓好防火、防汛工作。认真履行公安机关森林防火“4+4”工作职责,全面落实汛期涉水工作。2024年夏天,石柱县出现连晴高温天气期间及时下发县级山林总警长1、2号令,相关警种及各派出所扎实做好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有力确保了全县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和谐稳定。印发防火、防汛工作预案,出动警力500余人次,共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50余处,查处违规用火3起,提醒教育15人次,因强降雨天气转移群众200余人次,因山洪造成群众伤亡案事件零发生。三是持续加强宣传教育。积极策动、协调县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政府持续开展非法捕捞、环境保护、烟花爆竹燃放等宣传,确保宣传发动全覆盖、无死角。同时进一步落实有奖举报,鼓励群众积极举报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线索。共悬挂相关横幅标语300余幅,印制张贴《通告》1万张、禁限放区域图1万张,印发宣传资料40万余份,播放公益广告600余次,出动宣传车60余台次,发送手机短信内容40余条,通过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发布宣传稿件140余条,形成人人自觉参与、社会广泛监督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