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关于启用城区部分路段执法取证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都督大道、工业大道、殡仪馆等路口、路段的通行秩序,有效提升交通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石柱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对拟启用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通告如下:

一、   设备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设备点位

设备类型

违法行为

1

都督大道高成大厦门前人行横道

人行横道监测设备

不礼让行人等违法行为

2

工业大道新法院路口

闯红灯设备

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

3

四方丘路(干溪子路至县殡仪馆段)

闭路电视

违停抓拍违法行为

4

四方丘路(县殡仪馆大门口段)

闭路电视

逆向行驶违法行为

二、   新增严管路段

四方丘路(县殡仪馆进口至出口全路段)。

三、   启用时间

2025年3月11日起正式实施。

    请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石柱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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