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价值10余万元 石柱警方破获一起销售假冒伪劣香烟案
日期: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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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石柱县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联合县烟草专卖局成功抓获一名跨区域销售假冒伪劣香烟人员,涉案金额10万余元,有力打击了涉烟草领域违法犯罪,有效维护了消费者权益和烟草市场秩序。
今年10月初,石柱县公安局食药环侦查大队接匿名群众举报,称有人将于近期在我县交易一批假冒伪劣香烟,民警高度重视,随即开展走访调查工作,并将情况通报给县烟草专卖局,联合开展协同配合调查,发现确有人在石柱辖区兜售假冒伪劣香烟进行非法牟利。
民警通过大量侦查获悉,犯罪嫌疑人将在10月16日驾车到石柱县交易,掌握这一重要关键信息后,民警随即联合县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展开布控,在连续蹲守数小时后,终于在石柱西高速下道口成功查获嫌疑车辆,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娄某,并在该车辆后座及后备箱内查获疑似假冒卷烟400余条,货值达10余万元。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娄某通过某APP得知广西某地做的假烟有利可图,便萌生贩卖伪劣香烟从中赚取差价牟利的想法,于是便前往该地购买了大量伪劣卷烟,于10月16日从广西返回至重庆市石柱县进行非法兜售获利。
经专业机构鉴定,该批查获的卷烟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香烟。目前,案件已侦查终结,犯罪嫌疑人娄某已被移送石柱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石柱公安温馨提示:公安机关将持续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烟草市场的监管执法力度,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同时,烟草属于国家严格管制的专卖商品,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许可不得运输、储存、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否则将受到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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