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汇总)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汇总)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拟定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
3.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建议。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改革建议。
5.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
6.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政策。
7.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
8.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建议。
9.贯彻执行价格和收费方面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10.拟订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11.牵头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督全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
12.负责国防动员相关工作。
13.负责大数据管理相关工作。
14.负责贯彻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负责政策性粮食收购、储存和运输监督管理,管理全县粮食储备等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等工作。
(二)单位构成
石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县政府组成部门,本部门由机关本级内设12个科室(办公室、发展规划科(营商环境科)、固定资产投资科、农村经济科、环境和能源科、社会事业科、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行政许可服务科、经贸粮油科、价格管理科、大数据管理科、国防动员科)和8个直属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事务中心、县价格认证中心、县康养发展促进中心、县服务业发展指导中心、县重大项目促进中心、县城乡统筹发展中心、县人民防空事务中心、县大数据发展中心)组成。纳入2026年部门预算的有委本级和8个直属单位(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事务中心、县价格认证中心、县康养发展促进中心、县服务业发展指导中心、县重大项目促进中心、县城乡统筹发展中心、县人民防空事务中心、县大数据发展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8263.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263.87万元;收入比2025年增加317.6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317.6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8263.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96.1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88.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5.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0.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4.13万元;支出比2025年增加317.6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87.3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30.32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63.8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63.87万元,比2025年增加317.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6.4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5年增加187.3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6397.39万元,主要用于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国防动员,保障粮油安全和物价稳定,加强招投标监督,完成大数据发展既定目标,推动以康养经济为重点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比2025年增加130.32万元,主要原因是大数据发展相关运维增加等。
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24.86万元,比2025年增加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86万元,与2025年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比2025年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是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事务中心因公车使用年限已久,造成公车成本增加。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74.41万元,比2025年增加19.7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导致相关公用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7.1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57.1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47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397.39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5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张帆 联系方式:023-73332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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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汇总).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