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大数据发展中心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大数据发展中心
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实施国家、重庆市关于大数据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参与拟订大数据发展相关措施,参与拟订全县大数据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承担政府数据的汇聚融合、互联互通及合法利用等工作。
4.承担全县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事务性工作。
5.参与指导重大数字化建设项目,参与财政投资数字化项目的审核和绩效评估。
6.完成县发展改革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大数据发展中心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580.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80.53万元;收入比2025年增加368.94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368.9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580.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2万元,支出比2025年增加368.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3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59.62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0.5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0.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9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78.62万元,主要用于全县数字产业发展重点工作,本年度新增公安系统运维项目。
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5年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本单位无公务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张帆 联系方式:023-73332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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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大数据发展中心).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