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服务业发展指导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说明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服务业发展指导中心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和市上促进服务业发展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参与拟订并协调实施以“转型康养、绿色崛起”为主的
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参与制订服务业专项规划;参与拟订全县服务业年度工作计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协调与服务业有关政策的执行,做好部门协调工作。
3.综合分析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承担全县服务业运行态势的监测、分析和调研,提出对策和建议。
4.参与拟订并协调实施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
5.协调流通体制改革有关重大问题。
6.指导协调服务业基层基础统计工作。
7.承担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服务业发展指导中心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副科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88.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8.34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0.95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类如工资自然增长,导致人员经费拨款增加0.9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88.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70.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8.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38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0.9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0.95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3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34万元,比2023年增加0.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34万元,比2023年增加0.9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类如工资等自然增长,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本单位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无“三公”经费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张帆 联系方式:023-73332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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