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009134881W/2022-00102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其他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发改委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2-10-27 [ 发布日期 ] 2022-10-27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

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拟定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

3.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建议。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改革建议。

5.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

6.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政策。

7.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

8.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建议。

9.贯彻执行价格和收费方面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10.拟订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11.牵头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督全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现有内设机构11个,具体设置及主要职责分别是:

1.办公室。负责机关综合管理和制度建设。承担会务、文秘、信息、新闻、目标管理、接待、信访、机构编制、组织人事、保密、党内法规、档案、电子政务等工作。负责牵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承担机关重大事项的督查督办。承担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爱国卫生、廉政建设、财务管理等工作。承担安全、计生、退休人员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

2.发展规划科。提出全县重大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县发展规划,负责监测评估和提出动态调整建议。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牵头拟订县级综合性规划和跨区域、跨行业的重大专项规划。统筹规划编制立项,提出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并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中长期规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形势。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取向及调控建议,开展重大政策预研和预评估。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领域的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建议。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监测研判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区域规划和政策。牵头拟订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综合规划、政策、项目。牵头编制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承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县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有关工作。

3.固定资产投资科(县重大项目办公室、县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提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建议。负责政府投融资规划、年度计划的编制和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的安排、平衡。统筹城市建设、房地产业、综合交通、工业等专项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区域规划的衔接平衡。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承担全县投资项目基础数据库建设有关工作。负责统筹、调度和督促重大项目,研究提出年度重点项目名单计划及资金平衡计划。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负责企业债券转报和存续期管理等工作。负责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及有关政策建议,按权限转报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重大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拟订并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协调、指导立项争资工作。组织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承担县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按权限转报市政设施、口岸设施、交通、工业、政法单位和党政群团投资项目。统筹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等有关工作。

4.农村经济科。编制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规划并协调实施。提出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草原、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按权限转报林业、草原、水利、气象、生态等有关项目并协调实施。参与拟订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和政策。参与拟订乡村振兴规划。统筹平衡林业、草原、水利、气象、生态项目建设资金。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编制地质灾害防治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重特大自然灾害恢复重建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扶贫工作、少数民族发展、三峡后续以及大、中型水库有关工作。推进落实西部大开发战略。

5.环境和能源科。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政策、规划、计划,组织实施能源消费目标控制。跟踪研判涉及生态安全、资源安全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统筹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提出有关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和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承担县推进山清水秀美丽之地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能源综合体制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拟订电力等能源发展总体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能源综合形势分析预警。负责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行业管理。统筹协调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负责煤炭行业管理。负责油气长输管道(含附属设施)的安全监管工作,协调处理油气长输管道监管的重大问题。

6.社会事业科。综合提出并协调实施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综合研究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相关体制改革。拟订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及政策。统筹人口、文化旅游、教育、卫生健康、体育和民政等发展规划、计划、政策与全县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布局建议,综合平衡社会发展项目建设资金。按权限转报重大项目并协调实施。承担对口帮扶有关工作。跟踪研判涉及社会安全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7.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县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负责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督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部门招标投标活动。负责对无行业监督部门监督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依法指定招标公告发布媒介。负责县综合评标专家库组建和评标专家管理。负责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依法办理县级审批和核准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方案审批、核准有关事项。

8.行政许可服务科。负责权限内所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

9.营商环境科。承担统筹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有关工作。综合研究区域合作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负责委内招商引资相关工作。

10.经贸粮油科。统筹协调平衡物资储备,研究拟订物资储备规划、政策措施并推动实施,牵头落实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工作。协调流通体制改革有关重大问题。负责全县粮食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粮食流通改革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和市、县级储备粮油管理,提出粮油储备规划及购销、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实施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提出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组织有关项目资金申请并指导实施。负责储备粮承储库点的资格审查、定点和实物管理工作。负责粮食收购资格审查,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负责粮食监测预警、应急调控、保供和军粮供应管理、监督检查等有关工作。承担粮食统计、信息化建设和宣传工作。对接重庆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有关工作,承担县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具体工作。负责统筹推进服务业发展。

11.价格管理科。负责按权限制定管理天然气、自来水等自然垄断环节的资源性产品价格。负责组织实施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负责拟订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负责按权限制定并管理实施重要的公益性服务和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负责组织相关价格听证。监测预测预警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负责组织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负责组织开展重要农产品的成本调查。按规定组织开展政府定价项目成本调查或成本监审。承担价格认定工作,负责对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在办理违纪案件、刑事案件、行政诉讼、复议及处罚案件和行政征收、征用及执法活动、国家赔偿、补偿事项工作中涉及的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的,以及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进行价格认定。负责对价格争议纠纷进行调解处理。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和6个直属单位(公共资源监督事务中心、价格认证中心、康养发展促进中心、节能监察中心、服务业发展指导中心、重大项目促进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8867.32万元,支出总计8867.3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了3589.8万元,增长68.02%,主要原因是康养石柱建设、重大项目前期及稽查、医疗废弃物处置、在职人员自然增长导致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89.8万元。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8867.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89.8万元,增加68.02%,主要原因是康养石柱建设、重大项目前期及稽查、医疗废弃物处置、在职人员自然增长导致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8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67.32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8867.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89.8万元,增加68.02%,主要原因是康养石柱建设、重大项目前期及稽查、医疗废弃物处置、在职人员自然增长导致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8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3.09万元,占13.45%;项目支出7674.23万元,占86.55%。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867.3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589.8万元,增加68.02%。主要原因是康养石柱建设、重大项目前期及稽查、医疗废弃物处置、在职人员自然增长导致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89.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67.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89.8万元,增加68.02%。主要原因是康养石柱建设、重大项目前期及稽查、医疗废弃物处置、在职人员自然增长导致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89.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93.30万元,增长327.54%。主要原因是康养石柱建设、重大项目前期及稽查、医疗废弃物处置等经费未预算在本单位。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67.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89.8万元,增加68.02%。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等支出的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93.30万元,增长327.54%。主要原因是康养石柱建设、重大项目前期及稽查、医疗废弃物处置等经费未预算在本单位。

3.结转结余情况。本单位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98.32万元,占20.2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55万元,减少1.72%,主要原因是人员自然减少及压缩一般性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55万元。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4.47万元,占1.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09万元,增长12.6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自然增资导致社会保障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15.09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71.29万元,占0.8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8万元,增长0.7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自然增资导致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4.68万元。

(4)节能环保支出5905万元,占66.5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90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增加的支出,属于节能环保中央资金,年初未纳入预算。

(5)农林水支出882万元,占10.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8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中增加的易地扶贫搬迁经费支出882万元,年初未纳入预算。

(6)住房保障支出74.27万元,占0.8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万元,增长4.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自然增资导致住房公积金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2.3万元。

(7)其他支出1.98万元,占0.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扶贫档案整理未纳入本部门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40.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61.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1.85万元,增长10.6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自然增资、在职目标绩效考核、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调标。人员数量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23.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5.78万元,下降61.25%,主要原因是贯彻执行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差旅费、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2.3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65万元,下降37.92%,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2020年度支出数减少2.39万元,下降12.15%,基本持平。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21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1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未安排购置公务用车。

2021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2.8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工作业务开展检查及脱贫攻坚等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7万元,下降34.36%,主要原因是扶贫下乡次数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28万元,下降15.12%。

2021年度本部门公务接待费9.5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相关部门到我县调研脱贫攻坚、易地扶贫搬迁指导检查,山东淄博对口帮扶调研考察,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95万元,下降42.12%,主要原因一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二是山东淄博对口援助考察人次及数量减少。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0.11万元,下降1.14%,基本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170批次128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4.4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27万元。

    1.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15.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33万元,增长122.5%,主要原因是重点项目、易地扶贫搬迁整改及南岸对口支援考察调研等工作产生的会议费增加。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8.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8万元,增长54.34%,主要原因是“十四五”规划及各子规划的培训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45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41万元,下降41.34%,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易地扶贫搬迁整改及山东淄博考察调研等工作产生的会议费、差旅费、租车费等的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3.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项,涉及资金4963.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能够达到年初预算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度绩效运行监控表


监控单位(盖章):石柱县发改委

监控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石柱县2021年易地扶贫搬迁贴息资金

项目负责人

岳良奉

主管部门

石柱县发改委

实施单位

石柱县国资集团

资金情况

类别

年初预算数

1-12月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882

882

100%

其中:财政拨款

882

882

100%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

期初设定目标

本监控阶段目标完成情况


882

100%

支付“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融资资金利息882万元。

已支付“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融资资金利息882万元。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1-12月完成情况

全年预计完成情况

偏差原因分析

备注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涉及融资资金金额

27500万元

27500万元

27500万元



质量指标

财政补助贴息资金比例

100%

100%

100%



时效指标

资金拨付及时率

100%

100%

100%



成本指标

支付利息金额

882万元

882万元

882万元



效果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移民搬迁户收入改善率

100%

100%

100%



社会效益指标

受益脱贫人口

5500人

5500人

5500人



生态效益指标

迁出区自然环境改善率

100%

100%

100%



可持续影响指标

安置房设计使用年限

50年

50年

50年



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人口满意度

100%

100%

100%



2021年度绩效运行监控表


监控单位(盖章):

石柱县发展改革委

监控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负责人

左旭

主管部门

石柱县发展改革委

实施单位

石柱县公共资源监督事务中心

资金情况

类别

年初预算数

1-12月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103.4

103.4

100%

其中:财政拨款

103.4

103.4

100%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

期初设定目标

本监控阶段目标完成情况

100%

100%

100%

2021年度支付政府采购费用103.4万元

2021年度已支付政府采购项目费用103.4万元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1-12月完成情况

全年预计完成情况

偏差原因分析

备注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政府采购聘请专家人数

≥564

未达到计划数量

270

单位职能职责改变,全年政府采购项目仅有90次。


质量指标

采购开标评审质疑率

≤5%

达到要求

0%



时效指标

按时完成采购项目

1年

100%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节约财政资金

≥8%

未达到要求

3.7%

全年节约财政资金1688.6万余元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采购率

≥30%

达到要求

30%



可持续影响指标

长效管理机制健全性

健全

长期保持健全

100%



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95%

达到要求

100%




审批领导:





填报人:

崔翀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333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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