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本级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度本级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受县政府委托负责牵头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县发展规划的审查统筹衔接。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提出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发展速度等目标和政策建议,统筹重大生产力布局和产业、区域、土地、人口、环境等政策。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研究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及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要专项改革之间的衔接。
5.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会同财政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汇总编制政府投资规划及资金平衡计划。负责统筹、调度和督促重大项目,研究提出年度重点项目名单计划及资金平衡计划。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推进落实“一带一路”建设工作。
6.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推进全县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推进创新能力建设。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7.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建议。统筹推进实施全县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等。统筹协调我县对口帮扶和对口支援工作。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8.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相关部门拟订产业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0.跟踪研判有关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研究制定储备规划、政策措施并推动实施,牵头落实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承担粮食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工作,提出粮食流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和市、县级储备粮油管理。承担粮食监测、应急调控、军粮供应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对接重庆市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有关工作,承担县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具体工作。
11.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及有关政策建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
12.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综合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战略、规划、计划、政策,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规划。
13.拟订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和协调能源生产建设和总量平衡,参与能源消费总量目标控制,负责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统筹规划能源重大项目布局,推动能源重大项目建设,按照规定权限核准、转报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行业管理。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负责煤炭行业管理。
14.负责油气长输管道(含附属设施)的安全监管工作。
15.牵头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督全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
16.贯彻执行价格和收费方面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贯彻执行定价目录及少数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负责组织相关价格听证。按规定组织开展政府定价项目成本调查或成本监审。负责监测预测预警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负责价格认定工作。
17.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党建工作。
18.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石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县政府组成部门,本部门由机关本级内设11个科室(办公室、发展规划科、固定资产投资科、农村经济科、环境与能源科、社会事业科、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行政审批科、经济合作科、经贸粮油科、价格管理科)和4个直属单位(价格认证中心、康养产业中心、节能监察中心、服务业发展指导中心)组成。纳入2019年部门决算的有委本级和4个直属单位(价格认证中心、康养产业中心、节能监察中心、服务业发展指导中心)。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委增加粮食方面管理职责、煤炭行业管理职责、牵头承担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职责,划出重大项目稽查职责、组织编制并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的职责、价格监督检查职责、农业投资项目职责、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决算管理规定,发改委2019年部门决算的编制实行综合决算制度,即发改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决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支出。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3,207.12万元,支出总计3,207.1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51.18万元、下降51.10%,主要原因是交通运输等支出的减少。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3,207.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51.18万元,下降51.10%,主要原因是交通运输等支出的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07.12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3,207.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51.18万元,下降51.10%,主要原因是交通运输等支出的减少。其中:基本支出869.21万元,占27.10%;项目支出2,337.91万元,占72.9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207.1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351.18万元,下降51.10%。主要原因是交通运输等支出的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07.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51.18万元,下降51.10%。主要原因是交通运输等支出的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20.71万元,增长225.13%。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机构改革,划入了粮食方面管理职责,年中追加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59万元,二是由于机构改革,导致人员的增加,相应增加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费用。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07.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51.18万元,下降51.10%。主要原因是交通运输等支出的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20.71万元,增长225.13%。主要原因:一是由于机构改革,划入了粮食方面管理职责,年中追加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59万元,二是由于机构改革,导致人员的增加,相应增加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费用。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30.44万元,占44.6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30.15万元,增长185.92%,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人员的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3.21万元,占2.9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81万元,增长34.31%,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人员的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48.16万元,占1.5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06万元,增长77.71%,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人员的增加。
(4)城乡社区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2.2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的减少。
(5)农林水支出1,335.38万元,占41.6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27.84万元,增长1,141.75%,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的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40.93万元,占1.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04万元,增长105.78%,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人员的增加。
(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59.00万元,占8.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9.00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划入了粮食方面管理职责,年中追加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5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9.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23.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6.51万元,增长17.2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提高,人员数量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45.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9.48万元,下降25.33%,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公用经费压缩。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差旅费、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2.1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52万元,下降19.93%,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2018年度支出数减少0万元,下降0%,基本持平。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持平。
2019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今年未安排购置公务用车。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持平。
2019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2.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工作业务开展检查及脱贫攻坚等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万元,下降13.79%,主要原因是一是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二是许多公务出行、脱贫攻坚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出行。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持平。
2019年度本部门公务接待费9.68万元,主要用于接接待市级相关部门到我县调研脱贫攻坚、易地扶贫搬迁指导检查,山东淄博对口帮扶调研考察,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2万元,下降26.67%,主要原因是一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二是山东淄博对口援助考察人次及数量减少。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81批次15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4.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6.2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5.85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行经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9.48万元,下降25.33%,主要原因是由于脱贫攻坚、易地扶贫搬迁整改及山东淄博考察调研等工作产生的会议费、差旅费、租车费等的减少。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1.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96万元,下降35.56%,主要原因是由于脱贫攻坚、易地扶贫搬迁整改及山东淄博考察调研等工作产生的会议费减少。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5.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1万元,增长350.83%,主要原因是由于“十四五”规划及各子规划的培训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9.42万元。2019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聘请中介公司编制《石柱县发改委内部控制手册》,并按照内控手册逐渐完善落实。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7项,涉及资金11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能够达到年初预算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南岸对口援助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建设石柱县特色农产品冷链物流电商产业服务中心及三河镇玉岭村、悦崃镇水桥村、三益乡大堡村等产业项目,促进产业发展;实施县回龙中学校塑胶跑道、石家乡安桥水厂拦河扩建工程及中益乡建峰村和华溪村便民服务中心项目,进一步改善民生。项目计划于2020年底前建成,建成投用后年受益人口25000人以上。
2019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专项名称 |
南岸援助对口帮扶资金 |
联系人 |
马培奇13996932813 | |||
主管部门 |
县发改委 |
预算单位 |
县财政局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资金执行率 |
执行率未达100%原因、下一步措施 | |
年度总金额 |
25 |
25 |
25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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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市级支出 |
/ | |||||
补助区县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南岸对口援助对口任务 |
完成2019年南岸援助对口任务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 |
受益人数 |
人 |
20000 |
25000 |
|||
其他说明 |
涉及该项目绩效的其他情况说明。若无,则不填。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333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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