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石柱县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学历教育学费指导价》
日期:2025-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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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1:石柱县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有哪些?
答:截至2025年7月,我县共有3所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即弘文中学、新城中学和精英学校。
问2:学费指导价的适用范围和执行时间?
答:仅适用于石柱县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学历教育学费收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等其他费用不包含在内。
执行时间为2025年秋季学期起。
问3:学费指导价是否允许上浮或下浮?
答:学费指导价为最高限价,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下浮,但不得上浮。
问4:学费指导价是如何确定的?
答:以2022—2024年3所学校的生均成本为基础,扣除财政补助资金后,按“四舍五入到十位”确定最高限价。其中,精英学校(中学)因2025年春季在校生仅5人,远低于正常班额,故参考其小学生均成本确定中学学费指导价。
问5:学费指导价制定过程中如何保障科学性?
答:学费指导价的制定,履行了成本监审(按直接相关费用全额计入、间接费用合理分摊原则核定成本)、听取社会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并多次组织多部门专题会议讨论、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确保价格测算精准且符合实际。
问6:政策对学生和家长的影响如何?
答:影响不大。通过实地调取各学校收费情况,对各学校总体收费水平(与原水平相当或下降)进行了约束指导,规范学校收费管理,提高学校收费透明度,减少了信息不对称风险,同时保障了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
问7:政策实施后如何监督执行?
答:要求学校严格执行学费指导价、规范收费行为并公示收费标准,由市场监管、教育、价格主管等部门共同监督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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