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石柱县乡镇(街道)殡仪服务站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问1:什么是殡仪服务站?
答:根据《殡仪服务站管理暂行办法》(民发〔2025〕14号),殡仪服务站是指提供除遗体火化以外的遗体接运、存放、守灵、告别、防腐、整容等殡仪服务的殡葬设施。建设殡仪服务站,应当按规定向县民政局申请办理审批手续。
问2:石柱县乡镇(街道)殡仪服务站的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答:根据《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重庆市殡葬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12〕149号)《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渝价〔2013〕157号)等文件精神,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县民政局本着殡葬基本服务收费项目公益性原则,结合成本监审结论,参考当前一些殡仪服务机构自行确定的收费标准和渝东南及周边区县收费水平拟定了乡镇(街道)殡仪服务站殡葬基本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经履行成本监审、听取社会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并经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公布施行。
问3:哪些殡仪服务站需要执行该收费标准?
答:该收费标准执行范围为石柱县辖区内已取得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批准或经营许可、具备合法合规运营条件的乡镇(街道)殡仪服务站。未经批准或未取得经营许可的乡镇(街道)殡仪服务站不得收费运营。
问3:普通家庭选择基础殡葬基本服务,总费用大概是多少?
答:若普通家庭选择较基础的殡葬基本服务,如普通殡仪车接运(20公里内100元)、收敛抬运(正常遗体100米200元)遗体消毒整理(100元)、3天冷藏柜停放(3天×24小时×5元/小时=360元),3天守灵治丧厅租用(企业投资200平方米,1.90元/平方米·天×200平方米×3天=1140元),基础费用约为1900元(具体以实际服务项目为准)。若选择额外服务(如穿脱衣服、化妆、整容),费用会相应增加。
问4:文件规定的标准看起来挺低,但为何普遍听说我们这里办一场丧事很贵,需要大几万?
答:您提到的丧葬费用问题,确实与部分群众的实际感受相关,产生这种感受的主要原因是:
政府定价的殡葬基本服务项目是可以满足群众基本丧葬需求的,如文件规定的遗体接运、守灵治丧厅租用等政府已严格限价,这部分殡葬基本服务费用支出并不大,如问题3所示。
但由于目前我县丧葬普遍遵从少数民族土葬习俗,群众办理丧事时产生的除基本服务外的丧葬费用较高,比如墓地购置、个性化灵堂布置、机麻租用、餐饮接待等开销较多,导致丧葬总费用显著增加,远超基本服务标准。部分群众可能将“丧葬总费用”与“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混淆,就会产生为何有政府定价,丧葬费用还这么高的感受。
加之,过去部分殡仪服务站存在收费项目不透明、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导致群众对丧葬费用的构成不清楚。此次文件明确要求殡仪服务站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和指导价,并公示所有基本和非基本收费项目类型和收费标准,未来将逐步规范。
解决高昂丧葬费用这个问题的根源,始终在于广大群众积极响应国家移风易俗的号召,摒弃攀比之风,丧事简办、文明治丧。办理丧事时,可提前向殡仪服务站咨询收费清单,根据实际需求选择服务项目,优先利用政府补助和生态安葬政策,以简约、文明的方式表达哀思,既符合传统伦理,又能有效减轻经济压力。
问5:特殊遗体(如传染病、腐败遗体)的服务费用如何计算?
答:对非正常死亡或存在传染病、腐败等特殊遗体,接运、殡殓、火化等服务费用加收50%。具体收费标准需根据实际服务项目协商确定。
问6:殡仪服务站是否可以强制推销丧葬用品?
答:不可以。各乡镇(街道)殡仪服务站必须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不得强制提供服务或捆绑销售丧葬用品,需引导群众理性消费。
问7:丧属对殡仪服务站收费有异议或发现乱收费,如何投诉?
答:若对收费有异议或发现乱收费,可当场要求服务站出示定价依据,或通过市场监管投诉电话12315、殡葬服务热线96000、县民政局殡葬投诉举报电话73377356、县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科73332123等进行投诉或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