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南宾中学校高中学生公寓收费指导价标准意见建议的公告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公开征求南宾中学校高中学生公寓收费指导价标准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规范南宾中学校高中学生公寓收费行为,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重庆市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关于重庆市学生公寓住宿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4〕265号),县发展改革委会同县财政局、县教委启动了南宾中学校高中学生公寓收费指导价标准定价工作。根据成本调查情况,结合周边区县收费情况及我县实际,拟定了《南宾中学校高中学生公寓收费指导价标准(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21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来访等形式对收费指导价标准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电话:023-73332123
电子邮箱:1327122679@qq.com
邮编:409199
地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万安街道城南路4号(发展改革委)
附件:南宾中学校高中学生公寓收费指导价标准(征求意见稿)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0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南宾中学校高中学生公寓收费指导价标准
(征求意见稿)
根据成本调查情况,结合周边区县收费情况及我县实际,拟确定南宾中学校高中学生公寓达到二级等级标准的按不超过270元/生·期收费,达到三级等级标准的按不超过200元/生·期收费。具体详见下表:
南宾中学校高中学生公寓拟定收费指导价标准
学生公寓等级 |
二级(元/生·期) |
三级(元/生·期) |
拟定收费指导价标准 |
270 |
200 |
备注:该收费指导价标准为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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