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石柱县迎峰度夏全社会节约用电 工作方案》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石柱县迎峰度夏全社会节约用电
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增强全民节电意识,倡导全社会节约用电,现将《石柱县迎峰度夏全社会节约用电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柱县迎峰度夏全社会节约用电工作方案
为增强全民节电意识,倡导全社会节约用电,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通过完善节电制度、落实节电措施、推广节电产品和技术、严格用电监督、加强宣传引导等措施,全面提高电能利用效率,增强全民生态环保意识,引导形成全民节约用电、科学用电、高效用电的良好社会风尚,推动
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二、实施重点领域节电行动
(一)机关事业单位带头节电。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率先垂范,从规范用电制度、加强节电管理、合理使用办公设备、加强空调运行管理、实施用电设备节能改造、推广可再生能源利用、推行用能定额管理等方面开展节电宣传和落实节电行动。开展公共机构节电活动,发布节电“红榜”,树立节电标杆单位,营造“比学赶超”良好氛围。在用电紧张时段,对公共机构的节电情况进行对标评估和排名。
(二)国有企业主动节电。国有企业主动扛起节约用电责任担当,加强日常节电管理制度落实、加强办公生产科学高效用电、加强空调设备合理节约用电、加强节能技术改造力度、加强错峰避峰用电,推广可再生能源利用等方面开展节电宣传和落实节电行动。
(三)工业企业节电增效。工业企业特别是重点用能企业要积极响应并参与节约用电行动,合理安排生产经营计划,科学调整用电负荷,推广运用先进适用节能技术和产品,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力度,降低非生产用电负荷,开展职工宣传培训,加强节电管理,提高用电效率。
(四)商业企业科学用电。指导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超市等公共商业场所开展绿色商场、绿色饭店创建,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根据营业时间和人流量等科学优化照明、电梯、灯箱广告等用电管理。指导商贸企业采取增添蓄能设备、关停部分照明等方式节约用电。
(五)公共交通合理用电。引导汽车站、火车站等交通场站节电管理,加强电扶梯、空调以及照明的节电管理工作,用电高峰期合理优化空调温度和照明开启数量,优化道路客运、公共交通车辆调度,提高运行效率,引导利用夜间负荷低谷充电。
(六)通信设施高效用电。合理控制机房温度,避免过度散热,优化设备设施及其运行负载管理,加强运维人员节电意识,避免设施设备无效或低效运行。
(七)城市景观照明适度用电。研究制定城市景观照明、灯箱广告等节约用电管理方案并督促实施。严格控制媒体墙、“灯光秀”等超高能耗、超大规模、过度亮化、造成光污染的景观照明项目建设运行。在用电高峰期间,合理压缩控制景观照明运行时间和范围,加强广告用电管理。在确保城市道路、桥梁、广场、公园等功能照明正常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照明需要的前提下,完善智能调光等控制方式,合理调整路灯开闭时间和亮灯方式,积极推进既有城市道路照明设施节能改造,加大LED等节能低碳环保产品应用。
(八)各类学校倡导节电。减少节假日及非课间用电,高效使用教学设备和照明设备,合理控制办公室、教室、宿舍和其他室内场所空调温度,深入开展节约用电科普教育,教育树立节电意识、培养节电习惯。通过“小手拉大手”实现学生带动家庭参与节约用电活动。发挥“绿色学校”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推介有影响、可辐射、能共享的典型经验和优秀成果,推动形成共同创建、人人参与节电的良好局面。
(九)写字楼节能降耗。强化节电管理,优化空调、照明、电梯、办公设施等用能设备的运行时间和参数,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着力提升既有写字楼节能效率,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
(十)社区家庭节约用电。结合绿色社区、绿色家庭建设,发挥社区、物业力量,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树立家庭节约用电意识。鼓励城乡居民使用节能灯具和家电,引导居民在负荷高峰期“少开一台空调”、推广使用定时插座减少电器待机用电,鼓励引导市民有序避暑,促进形成勤俭节约、节能环保、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在迎峰度夏期间开展“e起节电”线上活动,力争参与数超2000户。
三、建立完善促进节约用电的政策措施
(一)优化电力调峰调度。多措并举、科学调度,综合考虑我县经济结构、电网负荷特性、用电规律等客观条件,鼓励和引导企业错峰用电,全力确保民生用电,统筹兼顾企业生产经营和电力供应保障,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和经济平稳运行。
(二)落实分时电价政策。落实好分时电价政策,加强分时电价政策宣传,通过价格信号引导工商业电力用户采取节电措施、优化调整生产经营时间等,主动避峰、错峰,引导居民合理调整用电习惯。
(三)加强全县重点用能单位节电管理。完善重点用能单位管理措施,将节约用电措施落实情况纳入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考核评价体系,增加分值权重。加大节能目标监督管理,对2家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督促重点用能企业按进度完成节能量目标和落实节能措施。
(四)全面提升用电设施设备能效水平。引导重点用能企业、公共机构等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节能改造。严把节能审查关,推动新建、改扩建项目主要用电设施设备优先选用达到国家1级能效标准或国家节能技术产品推广目录中的产品和设备,不得使用能效水平低于准入值的产品和设备。积极推动全县具备条件的非居民楼宇建筑中央空调全部安装负荷智能控制装置,并接入重庆市新型电力负荷管理平台统筹调度。
(五)开展节约用电专项活动。积极参与以“我为新重庆‘节’尽所能”为主题的节约用电专项活动,策划专项宣传,营造全社会节约用电的氛围。用好网格管理机制,实施社区、街道承包制,针对大电量用户进行引导。按照“行业主管部门—隶属单位—员工家庭”的管理模式,推动国有企业、工业企业员工家庭等重点群体参与活动。开展内部节电比拼,评比节电达人、节电先锋单位,充分调动员工节约用电积极性。
四、强化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能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节电工作,结合职能职责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电网企业加强需求侧管理和电力资源配置,提升供电服务水平。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抓好节约用电相关工作落实,全力推进全社会节约用电取得实效。
(二)做好宣传引导。广泛开展节约用电专项宣传,利用多种宣传手段,“线上+线下”大力宣传活动政策、节约用电重要意义,普及节能减排知识,及时报道节约用电经验做法,在全社会营造节约用电、科学用电、高效用电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要督促各类电力用户落实各项节约用电措施,合理降低用电成本。利用社区网格开展常态化监督,有关部门分片区组织工作组下沉街道和企业开展全县节约用电专项检查,电网企业加强巡查,及时纠正用电浪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