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关于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常态化征集的通知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关于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
常态化征集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万盛经开区发展改革局,有关单位:
按照《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和《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渝府办发〔2019〕114号文附件6)等
相关法律法规,为不断充实和完善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满足
招投标工作需要,现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常态化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入库条件
申请进入综合评标专家库的评标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品德良好,作风正派,能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评标工作,年龄在 70周岁以下;(三)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指具有国家部委颁
发的注册师执业资格并在申请单位注册);
(四)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及以上(工作年限计算
时间截至申报前一个月);
(五)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评标专业申请要求
评标专业申请按照《关于印发(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316 号)执行。申请人应在分类标准中选择三级类别相应的专业代码进行填报,每名申请人可以填报的专业数不超过5个(含)。
申请人应根据自己持有的高级职称证或注册师执业资格证,并结合自身相关专业领域的工作经历,填报与本人从事工作相关的专业。
三、新入库申请程序
自2022年7月1日起,凡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均可自愿申报。申请人登陆“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点击“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栏目,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系统”里注册登录,通过网上培训和考试合格后填报入库申请(具体按照专家库系统提示操作),并按规定扫描上传相关资料:单位盖章的申请表、在职单位社保证明、高级职称证、国家部委颁发的注册师执业资格证和注册证、承诺书等相关资料。
四、已入库专家信息变更程序
申请人从电脑端登陆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系统,在更改信息板块按提示要求操作。
(一)申请变更评标专业、所在区县。原则上每年只能变更一次,按规定扫描上传相关资料:单位盖章的申请表、在职单位
社保证明、申请评标专业相关的高级职称证或者国家部委颁发的
注册师执业资格证和注册证,并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及以上的证明(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至申报前一个月)、承诺书等相关资料。
(二)申请变更单位名称。按规定扫描上传相关资料:单位盖章的在职证明、劳务合同、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在职单位社保证明、申请变更说明、承诺书等相关资料。
(三)申请变更身份证号码。按规定扫描上传相关资料:身份证正反面、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申请变更说
明、承诺书等相关资料。
(四)申请变更手机号码、银行卡号、毕业证、资格证、职
称证等其他信息。根据实际情况扫描上传申请变更说明、证明资料、承诺书等相关资料。
五、审核流程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负责对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其他区县(自治县)、万盛经开区招标投标监督部门负责对本区县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工作原则上在30天内完成。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负责对初审合格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工作原则上在30天内完成。
申请人可自行登录系统查询审核进展情况。
六、工作要求
常态化征集评标专家工作是我市规范评标专家管理、提高评标工作质量的重要措施,为加强专家征集工作力度,请各有关部
门和单位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并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及时转发,鼓励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专家申报入库。如有技术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63784069。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1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