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第三季度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排查归集的通知
石营商办发〔2023〕6号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第三季度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排查归集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县发展改革委是全市清廉市场建设试点示范单位之一,为抓好清廉市场建设,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请你们按照《关于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有关工作的通知》(石营商办发〔2022〕10号)要求,参考《不合理准入限制和隐性壁垒问题征集内容》(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的通报(第五批)》(附件3),对本单位和本单位管理范围的不合理准入限制和隐性壁垒问题、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进行排查,经排查清理出的有关问题或典型案例情况,请填写《石柱县不合理准入限制和隐性壁垒问题和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排查表》(附件2)(经排查确无不合理准入限制和隐性壁垒问题或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请填报“无”),并于9月26日前经党政网邮件系统报送县发展改革委-营商环境科-陈益明;联系电话:73208278、13996907070。
附件:1.不合理准入限制和隐性壁垒问题征集内容
石柱县不合理准入限制和隐性壁垒问题和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排查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的通报(第五批)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2023年9月18日
石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