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的通知
渝发改体改〔2022〕740号
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万盛经开局发展改革局,市级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重庆纳入了全国第二批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试点,并同步纳入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事项。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信息中心指导下,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在国家评估指标体系框架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并组织专家评估论证,结合重庆实际研究形成《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指标体系(重庆试点版)》(以下简称《指标体系》),制定了《重庆市市场准入效能试评估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并就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试评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完善工作制度。请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照《指标体系》和《重庆市全面提升市场准入效能工作推进机制(试行)》(渝发改体改〔2022〕739号),梳理本地区本部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情况,及时进行查漏补缺,建立完善相应工作机制,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本领域市场准入效能不断提升。
二、协同推进试评估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已在信用重庆网站开设“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效能评估”专题栏目,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要通过政府及部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进行链接宣传,为试评估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同时,各区县发展改革委(含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万盛经开区发展改革局)按照要求于6月24日前,通过“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效能评估”完成“部门区县评估数据填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中的经验做法可一并上传)。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要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完成上一季度“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典型案例排查”情况上传。
三、引导市场主体参与调查。加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及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的宣传解读,引导市场主体通过“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效能评估”中的“市场主体问卷调查入口”或通过微信扫码积极参与市场准入效能评估问卷调查,通过“不合理准入限制和隐性壁垒问题征集”,及时反映有关问题,夯实市场准入效能试评估工作基础。
四、做好试评估结果运用。试评估工作结束后,市发展改革委将及时把试评估结果反馈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并会同相关部门及时研究评估反映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探索效能评估实施和结果运用长效机制。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要根据试评估结果反映出的问题,建立完善制度机制,对照改进相关工作,不断提升市场准入服务效能,确保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高质量实施。
附件:1.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指标体系(重庆试点版)
2.重庆市市场准入效能试评估工作方案
重庆市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