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招投标领域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软实力”
深化招投标领域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软实力”
石柱县2025年招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紧扣石柱县“五提升两完善”营商环境建设总要求,县发展改革委聚焦产业发展需求与招投标市场突出痛点、堵点,以“破除壁垒、数字赋能、惠企直达、优化机制、闭环监管”为核心工作,全面对标先进,深化改革创新,强化责任落实。2025年,石柱县招投标营商环境明显改善、市场秩序更加规范,有力助推石柱经济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破除市场壁垒,强化公平竞争
一是持续破除市场壁垒。针对市场壁垒突出问题,常态化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重点整治注册地、所有制、特定区域业绩等隐性门槛,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石柱县)发布关于征集招标投标领域市场壁垒线索公告,公开征集线索并建立“接收-转办-督办-反馈”闭环管理机制。
二是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出台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文件,规范开展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针对招标投标实践中易发常见的各类不合理限制,规定了审查具体要求,重点关注设置注册地址、所有制形式、市场占有率、取得非强制资质认证、本地业绩奖项、信用评价、国家标准之外的非技术标准等排除限制中小企业与外地企业公平参与竞争的条件,做到“有招必审核、有审必规范”,推动实现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
二、提升数字赋能,降低交易成本
一是全面推行全流程电子化公开。依托市统一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全面推行招标计划、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格预审结果、澄清答疑、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合同备案等交易全流程信息“一网公开”。
二是全面推行电子化招投标。全面推行公告发布、文件获取、投标报名、在线开标、电子评标、合同签订等各环节全程电子化,投标企业 "零跑路",交易成本大幅降低;电子系统自动记录交易全过程操作轨迹,包括操作主体、操作时间、操作内容等关键信息,形成完整可追溯的交易档案,为监督检查、异议处理、投诉查处提供坚实数据支撑。2025年,石柱县电子化开评标、不见面开标率100%。
三是大力推广远程异地评标。推广远程异地评标,打破地域限制,实现评标专家跨区域互联共享,打破区域评标资源壁垒,提升评审公平性,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2025年,石柱县远程异地评标覆盖率显著提升。
三、精准惠企直达,激发市场活力
一是精准扶持中小企业。严格落实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持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政策,并在招标文件中按照信息公开要求进行公开。2025年,石柱县依法必须招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项目预算总额超过30%,中小企业市场参与度、中标率同比双提升。
二是及时即享惠企政策。梳理招标投标领域惠企政策清单,推广电子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将投标保证金快速退还、中小企业减免等政策纳入招投标优化营商环境清单范围,压缩政策兑现周期,确保企业直达快享;按照最新修订招标文件降低中小微企业参与门槛,推行免除中小企业投标保证金,减轻企业资金占用压力。
三是创新建立热线专线。建立招标投标政策咨询热线、投诉专线,为企业提供招标流程指导、政策解读、投诉等“上门服务”,破解市场主体“咨询难、投诉慢、渠道散”问题,切实保障中小企业等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四、优化制度机制,提升服务效能
一是招标信息提前公开。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在招标公告发布前30日公布招标计划,推行招标文件预公示机制,广泛征求意见,保障企业知情权。
二是招标文件范本执行。要求招标人严格执行重庆市迭代更新后的招标文件范本,督促招标人依法依规开展招标工作,按照国市最新政策要求,明确招标人评标方法选择权与中小企业扶持条款,明确异常低价警戒线研判标准,要求投标人作出合理性说明,统一操作标准,降低合规风险。
三是招标业务专项培训。按照《石柱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培训指导机制》,针对招标人、代理机构等开展专项培训,贯彻落实新修订《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组织对全县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投标业务培训6场次,并发放培训资料105份。
五、构建闭环监管,规范市场行为
一是构建协同监管机制。建立“发改委牵头+行业主管+ 司法联动”的多跨协同监管体系,开展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及突出问题整治,制定整治方案、形成整治机制、完善整治制度,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惩戒力度。2025年,石柱县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及突出问题整治成效明显,违法违规行为受到严肃处理,震慑与惩戒双向发力,有效保障招投标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为企业参与竞争扫清障碍,营商环境与资金效益双提升。
二是进行“一项目一评价”。对招标人、代理机构、评标专家进行“一项目一评价”,以“标后即评、结果闭环”为原则,构建覆盖招投标全流程的评价体系,倒逼招标人规范履职、代理机构提升服务质效、评标专家评标公正,减少歧视性条款、文件疏漏、流程不规范、评标不公正等问题,强化信用约束与正向激励,持续优化招投标公平竞争环境,重点保障中小企业合法参与权益。
三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通过对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强化招标代理机构合规意识,规范招投标行为,防范围标串标、虚假招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四是闭环标后履约跟踪。聚焦基础设施、民生工程、产业项目等重点领域,开展履约跟踪检查,提高履约跟踪检查覆盖率,推动工程项目实施进度,防范财政资金使用风险,多措并举形成联动,以建设环节出现的问题倒推招投标环节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