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现将我委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根据《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作通知〔2023〕38号)文件精神,我委作为牵头单位确定的目标任务主要涉及第5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现将主要举措和成效汇报如下:
(一)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强化宣传。开展了《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通过户外广告、LED 显示屏等在单位内部、城市主干道(都督大道)开展营商环境宣传,累计宣传150多次,切实营造良好营商氛围。二是推进创新试点改革。县营商办转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50项具体创新举措有序推进。三是严格督查。开展了2023年一季度优化营商环境监督,监督单位10个;第二季度,联合县纪委监委机关、县融媒体中心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暗访督查;聘请民营企业家参与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印发《关于聘任马博等同志为石柱县营商环境监督员的通知》,聘任马博等10名同志为石柱县营商环境监督员,聘期两年。四是持续提升。营商环境考核排名在渝东南片区排名不断靠前,市场环境、法制环境、政务环境、创新环境、要素保障环境不断提升,全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二)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一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印发《石柱县市场准入规范管理工作制度》等5个制度性文件,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规范管理工作制度、违规问题清查工作制度、违规问题投诉举报工作制度、违规问题处置和整改工作制度、市场准入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工作制度等。二是强化市场准入问题清查。公开征集问题线索,在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公告,公开征集违背市场准入违规问题线索。主动开展问题清查,每季度定期开展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排查以及不合理准入限制和隐性壁垒问题清查,今年以来,累计清查单位207个次,发现疑似不合理准入限制和隐性壁垒问题1个。部署专项整治,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共清理政策措施45件,废止或修订5件。三是提升市场准入质效。全面推行“一窗综办”,将31个部门831项政务服务事项纳入“一窗综办”,对730项行政许可事项基本流程、服务环节、审批细节、办理时限等作进一步优化,将法定时限共计16050个工作日优化至总承诺时限4381个工作日,行政许可事项总体提速74.06%。90余个部门设置了“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或“‘三服务’工作站”。承接好市上发布“一件事一次办”套餐60个,累计开展“一件事一次办”业务2046次。许可准入措施网办率从90.5%提高到91.61 %,许可准入事项生成电子证照比例从32.5%提高到67.6%。
二、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法治理念教育。我委建立长效性学法机制,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纳入目标任务管理中。一是通过职工大会、党员大会、网络公开课、《民法典》专题讲座、“宪法宣传周”、重庆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APP等多种形式和平台开展学法活动,为全委依法行政工作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2023年度全县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通过率为100%;组织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36名干部职工参加2023年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第一批)法律知识更新培训,考试通过率为100%,以考促学,推动学法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一是充分利用展板、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打造实体和网络两类普法宣传平台,树立政府部门良好形象。二是主动服务我委帮扶村,深入农村开展普法主题活动,将普法宣传贯穿到日常工作中。三是结合时事热点,向社会开展《宪法》《民法典》主题宣传,积极向群众宣传《价格法》《节约能源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推动法律精神深入人民心中。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坚持重要事项集体讨论制度。我委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切实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的事项,都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
(四)规范项目审批制度,促进项目审批转型。为适应项目审批工作新要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重庆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了项目审批内容、审批方式、审批程序等。
(五)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及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的要求,及时聘请法律顾问负责相关法制审核工作,让法律顾问对工程建设项目合同、重大行政决策、重大突发事件、疑难信访事项、社会公共事件等参谋把关,确保行政决策和管理行为科学化和法治化。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不全面不系统,有时存在即学即用和实用主义思想。存在这方面的原因是:一是因为工作多而杂,把精力主要放在业务工作上去了。二是存在有思想懒惰的因素。
(二)创新意识不强,普法形式单一。具体分析了存在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由于缺乏学习,平时的知识储备量不够和没有太多的普法工作经验。
(三)营商环境较全市总体情况还存在差距。不动产登记、水电气获得、执行合同的服务效率还有待提升,知识产权创造保护、人才、创新等实力明显偏弱,要素保障还不够充分。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继续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全面性和系统性的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并贯穿到实际工作中。
(二)创新普法方式,加大应用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力度。进一步健全普法工作责任体系,开展形式更为多样活泼的普法活动,如可以借鉴“罗平警方”的普法风格,把枯燥严肃的法律知识,用幽默搞笑的方式传递给老百姓,使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形成习惯。
(三)以服务企业为宗旨,建立完善多层次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和解决问题机制,切实提升“三服务”能力和水平,主动作为,“企呼我应”,持续用力解决制约民营经济发展中遇到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切实推动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进一步强化市场准入。加强营商环境工作统筹协调,持续优化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政商环境、创新环境和要素保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