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组联合石柱县发展改革委开展在建(运)能源企业汛期安全专项督导检查

纪检组联合石柱县发展改革委开展在建(运)能源企业

汛期安全专项督导检查

527日—28日,纪检组与县发展改革委组成联合工作组,深入六塘、冷水、枫木、黄水、王场等区域,对在建(运)能源企业开展汛期安全专项督导和检查,积极应对我县本轮强降雨。

联合工作组在各项目、单位现场,重点聚焦企业防汛工作部署、汛情预警信息传导、防汛应急预案准备、防汛物资储备、防汛应急演练、现场值守和地灾、水患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七个方面,检查相关企业落实各级防汛安全部署情况。

联合工作组坚持检查要彻底、整改要落实、整治要去尾、复核要到位、问题要解决五要原则,对发现的问题隐患现场交办、限期整改,形成闭环管理。

联合工作组要求各相关在建(运)能源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严格按照防汛抗灾工作的相关要求,对高边坡、基坑、临时工棚、低洼地等风险点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隐患台账并实行动态销号管理。

此次联合督导检查是落实中央、市、县关于防汛救灾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的具体行动。联合工作组强调,各相关在建(运)能源企业要全面落实各级防汛工作部署,与行业主管、应急管理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打好本次防汛抗灾保卫战,确保安全度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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