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的报告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县发展改革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统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全县生态环境持续稳定向好。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践行新发展理念,加快推进绿色发展

(一)扎实做好节能管理工作

实施碳达峰行动方案,落实节能减排工作举措,统筹推进工业、城乡建设、交通物流等领域能耗双控相关工作,完成2023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2023全县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4.1%,超额完成市级下达目标进度。严把准入关,落实能效审查制度,未新增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定期对西南水泥、大唐火电等重点用能单位进行节能监察。

(二)全力推动能源结构转型

清洁能源不断壮大2024华电万宝二期、协鑫七曜山玉龙风电项目全容量并网累计建成风电装机容量53.3万千瓦建成投用金彰共享储能一期项目,清洁能源上下游产业链加快构建。

(三)积极争取资金支持项目建设

积极组织县住房城乡建委、县经济信息委、县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单位按照上级投向领域要求策划、包装、申报项目;配合业主单位办理立项、可研等审批手续,督促资金到位项目加快推进实施,早日发挥生态环保效益。

(四)持续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会同县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石柱县塑料污染治理2024年工作要点》,统筹相关部门深入推进各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联合县级相关部门开展2024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重点对市场监管领域、商务领域、公共机构河岸清洁等领域区域推动塑料制品源头减量、加强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和利用处置、重点区域塑料垃圾清理整治情况进行核实,并将核实情况上报。

(五)有效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部署要求,统筹林业、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抓好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生态产品价值增值、生态产品精准对接、生态资源权益交易等工作。聚焦清洁能源产业集群加快建设全市清洁能源基地,配合县林业局开展提高森林覆盖率横向生态补偿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二、严格履行职责,抓好抓实其他工作

(一)有力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做好县发展改革委牵头的第一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涉及我委牵头整改的问题,均已整改完成。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问题已落实整改措施,正在积极推进整改。

(二)全面落实资源环境价格政策

全面落实节能环保电价政策,通过价格信号引导商业企业节能降耗。建立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对非居民用水严格管理。全面推行城镇居民用天然气一、二、三档阶梯价格管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成改革任务,累计完成改革面积23.07万亩,任务完成率100%,建成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用水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城镇污水、垃圾处置、排污费等收费政策,切实保护环境。

(三)积极配合环保信用评价体系建设

将生态环境领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相关信用信息归集至信用重庆平台,持续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根据评价系统将环境企业划分为A(最高)、B(较高)、C(较低)、D(最低)四档,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根据等级的递减逐渐提高抽查频次。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进一步推动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为推进全县绿色低碳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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