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石柱县优化营商环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公示
按照重庆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评比表彰项目的通知》(渝评组办〔2022〕3号)和石柱县委办公室 石柱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石柱县优化营商环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石柱委办〔2022〕58号)要求,经组织申报、初评、资格审查、企业代表投票、县政府常务会审议和县委常委会审定,拟对石柱县人民法院等50个先进集体和冉寒松等100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2日— 5月18日。
受理机构: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地址:石柱县万安街道城南路6号。
联系电话:023-73208278。
有关要求: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来信、来访等形式署名反映;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真实、客观、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附件:1.2022年石柱县优化营商环境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名单(50个)
2.2022年石柱县优化营商环境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100名)
2022年“石柱县优化营商环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2日
附件1:
2022年石柱县优化营商环境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名单(50个)
(排名不分先后)
(一)优化营商环境十大优秀典型案例集体(10个)
县人民法院;
县经济信息委;
县住房城乡建委;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属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县人力社保局;
县商务委;
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事务中心;
县投资促进中心;
县征收拆迁补偿事务中心;
桥头镇人民政府。
(二)优化营商环境优秀组织管理奖(6个)
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
县委政法委;
县融媒体中心;
县发展改革委;
悦崃镇人民政府。
(三)优化营商环境优秀政务服务奖(15个)
县招商服务站(属县经济信息委);
县公安局指挥中心;
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属县人力社保局);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行政许可服务科;
县生态环境局;
县环境卫生所(属县城市管理局);
县水利局;
县医疗保障局;
黄水旅管会;
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
县机关事务中心;
县行政服务中心;
县税务局第一税务所;
黄水镇人民政府;
下路街道办事处。
(四)优化营商环境优秀保障奖(14个)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县检察院;
县纪委监委机关;
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县法律援助中心(属县司法局);
县文化旅游委;
县卫生健康委;
县应急管理局;
县林业局;
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县消防大队;
万安街道办事处;
西沱镇人民政府;
龙沙镇党委。
(五)优化营商环境优秀政企互动奖(5个)
县政协办公室;
县市场监管局;
县乡村振兴局;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县工商联。
附件2:
2022年石柱县优化营商环境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100名)
(排名不分先后)
(一)优化营商环境优秀组织管理奖(15个)
冉寒松(县委办公室);
李 梅(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谭万军(县委政策研究中心);
代 侠(县信息技术中心);
向 臻(县金融工作事务中心);
吴 婷(县考核服务中心);
郑云浩(县公共安全管理事务中心);
冉志刚(县委宣传部);
王青钦(县融媒体中心);
陈益明(县发展改革委);
方福贵(县人力社保局);
周志华(南宾街道);
马 超(马武镇);
付小丽(悦崃镇);
刘 梅(沿溪镇)。
(二)优化营商环境优秀政务服务奖(50个)
甘厚盛(县重大项目促进中心);
邓民华(县教委);
钟春瑕(县生产力促进中心);
罗 林(县财政局);
马培明(县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
刘春梅(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刘玉林(县公安局指挥中心);
马 瑜(县公安局万安派出所);
马 瑞(县公安局中益派出所);
兰光凡(县就业和人才中心);
崔海峰(县民政局);
马金花(县生态环境局);
黄婉玲(县住房城乡建委);
马 琎(县城市管理局);
唐礼伟(县交通局);
黄志祥(县水利局);
熊文乾(县商务委);
崔首乾(县卫生健康委);
王小红(县卫生健康委);
谭 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熊文坤(县应急管理局);
周建琼(县市场监管局);
谭华睿(县医保局);
冉彬力(县林业局);
杨 潇(县信访办);
熊宜强(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
吕大燕(县残联);
阎宗正(黄水旅管会);
秦 怡(县机关事务中心);
李 瑞(县行政服务中心);
陈俊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事务中心);
马燕华(县体育运动中心);
李 玲(县征收拆迁补偿事务中心);
李 庆(县招商服务站);
黄琳云(团县委);
黄聆莉(县妇联);
向 远(县气象局);
李罗露(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陶 灏(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刘红英(万安街道);
黎文莹(龙沙镇);
陈 辉(万朝镇);
谭 毅(冷水镇);
梁 荣(黄鹤镇);
张良莉(三星乡);
徐 燕(三益乡);
曾 豪(河嘴乡);
谭万玲(石家乡);
陈 磊(新乐乡);
谭金棚(金铃乡);
(三)优化营商环境优秀保障奖(27个)
刘文华(县法院);
李 建(县检察院);
李河江(县纪委监委机关);
刘 森(县经济信息委);
朱 倩(县司法局);
邓海涛(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黄 勇(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王 刚(县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崔俊娟(县农业农村委);
熊李媛(县文化旅游委);
李亚军(县审计局);
谭 勇(县税务局);
何亚峰(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曲秋屹(县消防大队);
罗汇鸣(西沱镇);
包太顺(黄水镇);
孙 强(沙子镇);
马雪莲(鱼池镇);
马君成(三河镇);
刘海锋(黎场乡);
谭开元(王家乡);
彭凤瑜(龙潭乡);
谭 笔(金竹乡);
谭春祥(县职教中心);
秦 健(县中医院);
陈孟华(南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刘晓红(沙子镇中心卫生院)。
(四)优化营商环境优秀政企互动奖(8个)
汪 菲(县政协办);
汪骁祺(县委统战部);
向叙成(县城市管理局);
陈世银(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邹文仲(县工商联);
冉 阳(临溪镇);
王家磊(桥头镇);
秦文洪(洗新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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