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 政 局 关于调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2023年第二批 资金计划(财政衔接资金)的通知
按照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修订石柱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石财〔2019〕217号)、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石委农办发〔2021〕47号)文件要求,现将《关于调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2023年第二批资金计划(财政衔接资金)的通知》(石乡振发〔2023〕 25 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长期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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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乡振发〔2023〕 25 号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 政 局
关于调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2023年第二批
资金计划(财政衔接资金)的通知
鱼池镇、王家乡、石家乡,县民宗委:
按照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修订石柱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石财〔2019〕217号)文件精神,《关于申请调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2023年第二批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计划的请示》(石民宗委文〔2023〕4号)经项目主管部门申请,县人民政府同意。对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2023年第二批资金计划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此次调整《关于下达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2023年第二批资金计划的通知》(石乡振〔2022〕265号)中涉及县民宗委3个项目:一是石柱县鱼池镇2023年山娇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项目安排资金从160万元减少为130万元;二是石柱县王家乡2023年光华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项目安排资金从150万元减少100万元;三是剩余的80万元安排用于石柱县石家乡2023年黄龙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项目。此次调整前后项目总个数由2个变为3个、总资金规模不变,调整资金统筹整合用于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具体详见附表)。其他未涉及调整项目按原文件执行。
二、相关要求
(一)加快项目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在收到本通知后,迅速启动项目,加强项目指导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绩效。
(二)加强资金管理。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业主单位要严格按照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修订石柱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石财〔2019〕217号)、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关于转发《重庆市财政局等13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继续支持脱贫区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石财〔2021〕427号)、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石委农办发〔2021〕47号)等要求,执行各环节公告公示制度,加强绩效目标的审批,强化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实行月报制度。每月30日前将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报送县乡村振兴局及项目主管部门,及时更新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子系统管理信息。
附件:石柱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资金计划(2023年第二批)调整表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3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乡村振兴局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2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