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009135550W/2020-00002 [ 主题分类 ] 乡村振兴;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扶贫办 [ 发文字号 ] 石柱委办发〔2019〕20号
[ 标 题 ] 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19-03-31 [ 发布日期 ] 2020-04-10

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县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的《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机构改革方案》,经县委县政府批准,现将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调整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加强以下职责:

(一)加强扶贫开发项目监督管理,指导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

(二)组织、协调和指导社会扶贫工作;细化全县产业扶贫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大科技扶贫工作力度。

(三)拟订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开发规划;指导、协调乡镇(街道)劳务经济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工作,负责乡镇(街道)干部的扶贫政策和扶贫开发培训工作。

(四)加强扶贫资金、物资的综合管理,牵头组织扶贫资金使用的绩效考评;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情况的统计和动态监测力度。

(五)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调整

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调整内设机构承担的相关职责。

(一)将原综合科承担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革命老区建设工作”职责及“指导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职责分别划入社会扶贫科和项目科承担。

(二)将原项目科承担的“人力资源开发工作”职责及“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划入综合科和内部审计科承担。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现有内设机构4个。调整后,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仍设置4个内设机构。具体设置及主要职责分别是:

(一)综合科。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党内法规、档案、政务信息、政务督办、党务等日常工作;负责对外协调、安全保障、后勤服务工作;组织拟订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电子政务建设与管理;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和财务工作;负责提出扶贫开发和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性建议;负责组织扶贫工作重大课题、发展战略的研究;指导、协调乡镇(街道)劳务经济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工作;组织开展扶贫政策宣传和扶贫开发培训工作。

(二)项目科。负责拟订年度和阶段性扶贫开发建设计划;负责扶贫开发项目库建设,承担扶贫资金、项目、物资综合管理工作;指导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承担扶贫开发情况的信息统计、动态监测和绩效考评;组织实施全县扶贫产业发展规划;配合开展产业扶贫、科技扶贫工作;指导贫困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负责扶贫龙头企业的指导和服务工作;承担监督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扶贫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社会扶贫科。负责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工作,组织开展扶贫济困活动;承担联系中央国家机关定点扶贫、市扶贫集团对本县的扶贫工作;承担组织、协调本县党政机关和民间力量等的扶贫工作;承办外资和外援扶贫项目的引进和实施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和指导革命老区建设工作。

(四)内部审计科。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扶贫资金审计的相关工作;受理涉及扶贫资金项目的群众举报工作

机关党支部。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调整情况,核定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编制和职数如下:

(一)机关行政编制9名。

(二)领导职数:主1名;副主任2名。科长职数4名。

      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33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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