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2023年财政决算报告
关于2023年决算的报告
——在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陈松珍
县人大常委会: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3年决算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全县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关心支持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突出稳进增效、除险清患、改革求变、惠民有感工作导向,围绕全力打好“五大主动仗”、加快建设“四新一地”目标定位,严格落实县人大预算决议,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为民理财、统筹做好“生财、聚财、用财、管财”各项工作,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5040万元,增长19.9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上年结转收入等收入总量为871815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6590万元,增长6.3%,加上上解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转下年等支出总量为871815万元。
与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的2023年执行数(以下简称2023年执行数)一致。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3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6483万元,增长78.2%。加上地方政府债务收入、上级补助和上年结转等,收入总量为4836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72493万元,增长55%。加上调出资金、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和结转下年等,支出总量为483674万元。
与2023年执行数一致。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3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79万元,减少9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116万元,用于补充一般公共预算,结转下年支出463万元。
与2023年执行数相比,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总量无变化。
二、重点报告事项
(一)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中央下达我县直达资金102935万元,市级下达22776万元,我县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将资金分配下达至有关县级部门,主要用于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困难救助、乡村振兴等,为保障基层财政运转、夯实民生基础提供了财力支撑。截至2023年末,完成支出113521万元,支出进度为90.3%,同时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及资金台账,完善全过程、全链条资金监控机制,确保资金下达、分配、使用的安全、规范、高效。
(二)“三保”情况。
加强资金调度,牢牢守住“三保”底线。一是做实工资专户,按需提前划足资金,确保工资专户稳定运行。二是严格落实保障顺序,确保“三保”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每月留足“三保”资金需求后,再根据资金余额和事项轻重缓急程度拨付资金。三是全方位、多举措筹集“三保”资金,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2023年“三保”实际支出307099万元,其中:保工资支出238610万元、保运转支出17294万元、保基本民生支出51195万元。四是持续完善财政运行监测机制,动态排查财政运行风险,切实做到抓早抓小抓预防,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三)政府债务情况。
2023年末,全县政府债务余额1284732万元,在核定限额内。按类型分,一般债务余额596832万元,专项债余额687900万元。按财政部债务风险评估办法计算,我县政府债务率为149%,风险总体可控。
2023年,全县发行政府债券427387万元,其中新增债券资金2970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品质提升、文化旅游、保障性租赁住房、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医疗卫生、农林水利建设、学龄前教育等。再融资债券130387万元,用于偿还政府债务。
(四)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备费、结转结余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初,县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1614万元,年度执行中,动用1614万元用于应对减收。
2023年县级安排预备费7000万元,年中未动用,2023财政年度结束后全部用于平衡预算。
2023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结转下年149494万元,按原使用方向继续用于教育、卫生、城乡社区事务等。
(五)“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全县“三公”经费支出合计 204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1万元,比上年少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和上年相同;公务接待费462万元,比上年增加1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1581万元,比上年减少24万元。“三公”经费支出总量持续减少,主要是各预算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控制经费开支。
2023年,下达政府采购计划228批次,实际成交金额1.62亿元,节约资金0.17亿元,资金节约率9.53%,通过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着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六)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是积极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开通绩效自评板块、绩效运行监控板块,完成了2022年度6029个项目的绩效自评和2023年5202个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实现项目自评全覆盖、监控时点项目监控全覆盖。二是实现预算编制环节绩效目标全覆盖。2023年项目绩效目标、一级预算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编制及公开全覆盖。三是扎实组织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按照关注重点热点、民生领域等原则,实施重点绩效评价项目9个,评价规模5.46亿元,首次开展主权外债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拓展了评价范围。四是主动公开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将重点评价结果上报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并进行全县通报和网上公开,接受部门(单位)和社会公众监督。
(七)审计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2024年上半年,重庆市审计局依法对我县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进行了审计,指出了预算编制不完整、预算分配不及时、以拨作支等问题,相关审计结果已纳入向县人大常委会所作的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专题报告。目前,县政府已对照审计报告指出问题召开整改工作会议,责成相关部门对照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加以整改。下一步,县政府将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有力有效按时序进度推动审计问题整改到位,并从体制机制上着手,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石柱县2023年决算表连同以上报告,请一并审议。
附件:石柱县2023年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