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2020年财政决算报告
2020年财政决算报告
——在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陈松珍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批准了《石柱土家族自治县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目前,2020年财政决算已经市财政汇审结束。按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县级财政预算监督办法》等有关规定,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0年财政决算情况提请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查。
一、全县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决算数627895万元,比执行数增加519万元。其中:本级收入102265万元,分别是税收收入75040万元,非税收入27225万元,与执行数均一致;转移性收入525630万元,比执行数增加519万元,分别是上级补助收入413535万元与执行数一致,调入资金519万元比执行数增加51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4930万元与执行数一致,债务转贷收入96646万元与执行数一致。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决算数627895万元,比执行数增加519万元。其中:本级支出544719万元,与执行数一致;转移性支出83176万元,比执行数增加519万元,分别是上解支出16305万元与执行数一致,调出资金519万元比执行数增加519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5万元与执行数一致,结转下年支出18206万元与执行数一致,债务还本支出47931万元与执行数一致。
上述调入调出资金的变化主要是因为政府性基金收支需一一对应,无法实现调剂使用,使得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付息支出519万元无对应收入安排。为了实现收支平衡,需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相关收入中调入资金519万元至一般公共预算,再由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519万元至政府性基金,用于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付息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决算数242132万元,比执行数增加519万元。其中:本级收入80161万元,与执行数一致;转移性收入161971万元,比执行数增加519万元,分别是上级补助收入52441万元与执行数一致,上年结转收入38711万元与执行数一致,调入资金519万元比执行数增加519万元,债券转贷收入70300万元与执行数一致。
实际完成决算总支出242132万元,比执行数增加519万元。其中:本级支出166065万元,与执行数一致;转移性支出76067万元,比执行数增加519万元,分别是上解支出2142万元与执行数一致,调出资金519万元比执行数增加519万元,结转下年支出35106万元与执行数一致,债务还本支出38300万元与执行数一致。
上述调入调出资金的变化主要是因为政府性基金收支需一一对应,无法实现调剂使用,使得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付息支出519万元无对应收入安排。为了实现收支平衡,需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相关收入中调入资金519万元至一般公共预算,再由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519万元至政府性基金,用于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付息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决算数7515万元,与执行数一致。其中:本级支出7515万元,与执行数一致。
实际完成决算总支出7515万元,与执行数一致。其中:本级支出7515万元,与执行数一致。
二、全县债务决算情况
2020年初政府债务余额551624万元。当年新增政府债券163300万元,其中新增债券78000万元、再融资债券85300万元;新增政府主权外债3646万元。当年偿还存量政府债务86231万元。年末政府债务余额631282万元,小于市级下达控制限额637000万元。上述数据与执行数均一致。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全县财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遵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全面收官目标,统筹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认真贯彻落实财税改革政策,强化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加大争资力度,严控政府债务,多措并举筹集资金,全力保障“三保”支出,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三大攻坚战”和“九项行动计划”,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
3.石柱县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docx
4. 石柱县2020年“三公”经费决算汇总情况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