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领域开展“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及优化营商环境2025年工作总结

    2025年,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关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及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2025年7月至2025年11月,我局会同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石柱县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同时多措并举,积极优化我县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工作。
    一、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开展“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
    本次检查共随机(双随机、一公开)抽取我县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政府采购项目15个,采购预算总金额29775.15万元。主要涉及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1家采购代理机构。针对采购人倾斜照顾本地企业,指向特定供应商或特定产品,以供应商注册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经营年限、经营规模、财务指标等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代理机构违规收费、逾期退还保证金;供应商提供虚假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合同业绩、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材料谋取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异常一致,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委托单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投标文件、办理投标事宜等围标串标违规行为,组织代理机构开展检查。
    本次检查的15个采购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126笔,总金额623.7万元,其中“2025年石柱县农村饮水安全维护服务”等3个项目,共7笔投标保证金,总金额15万元,未按时退还投标供应商。发现未对公开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全程录音录像项目1个。相关问题已经整改。对涉及问题的单位,进行了责令整改、警告等处理处罚。
    二、搭建政府采购透明运行平台,接受社会监督
    搭建政府采购透明运行平台,实现从意向公开、采购文件、澄清补遗、结果公告、终止公告、单一来源论证、废标公告等全流程挂网公示,扩大政府采购活动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三、推动代理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开展法规培训
    发布了《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相关文件,通过制度建设,持续加强我县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内部控制管理,建立预防违规违法行为的长效机制,从制度上堵塞违法漏洞。开展代理机构、采购人法律法规培训2次,不断提升代理机构执业水平。
    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快速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我县政府采购投诉举报方式、联系电话,切实维护供应商合法权益,对于接到的违法线索,迅速处理解决。今年共处理投诉举报案件22件,案件及时解决,处理结果未引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五、持续减免交易费用,助企纾困
    一是规范投标、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我县所有项目投标保证金收取比例原则上不高于项目预算的1%(法定比例上限为2%);二是落实预付款制度。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三是落实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全年中小企业合同占比84%;四是拓宽电子保函和合同贷款应用范围,2025年开函共155笔,担保金额2278.25万元,政府采购融资贷款发放一笔,金额58万元;五是电子化合同签约率100%。
    六、持续深化改革,应用政府采购电子合同
    为进一步减轻供应商负担,2025年搭建政府采购电子合同系统,依托“政府采购一件事”,采用线上签约形式,减轻供应商参与我县政府采购活动的经济成本。全年电子化合同占比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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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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