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本级)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负责组织起草审查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拟订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方案和分级财政管理体制;负责拟订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宏观经济政策;负责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节的建议;负责拟订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发展的财税政策和政府与国有企业的分配政策;参与拟订地方金融和融资政策。
4、负责管理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组织执行年度预算;负责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调整预算、决算及其他重大财政事项;负责组织拟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和管理办法;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财政性资金的综合平衡。
5、负责管理政府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财政票据;负责贯彻执行彩票政策,并拟订具体管理办法,参与管理彩票市场和管理彩票资金。
6、负责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办法;负责执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监督国库业务工作和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具体管理办法,并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
7、负责拟订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共资源统计、分析工作。
8、负责拟订县属国有企业资产具体管理制度,并对县属国有企业资产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收取国有资本收益;负责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和资产评估制度。
9、负责开展民生支出、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和财政投资评审等工作;负责参与拟订公益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政策性补贴工作和专项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国债转贷等财政资金管理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财政社会保障资金、就业及医疗卫生资金支出工作;负责监督、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资金预决算草案。
11、负责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负责归口管理政府外债;负责对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12、负责管理会计工作,监督、规范会计行为;负责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及时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财经违法、违纪行为。
负责拟订财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本部门由机关本级和4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组成。县财政局机关内设12个机构:办公室、综合管理科、国库科、预算科、采购办公室、农业农村和基层财政科、经济建设和产业发展科、行财科、社会保障科、会计监督科、债务管理科、国有资产管理科。下属4个直属事业单位分别是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中心、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会计核算中心、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预算评审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253.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53.45万元。收入较2020年增加227.12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增加227.1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253.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2253.45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增加 227.1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63.4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36.3 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53.4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53.45万元,比2020年增加227.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9.25万元,比2020年增加263.4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的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604.20万元,比2020年减少36.3万元,主要原因是改变预算方式,优化支出结构。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30.07万元,比2020年减少0.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60万元,比2020年减少0.10 万元,主要原因是要严控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47万元,比2020年减少0.05 万元,主要原因是要严控三公经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行政、参公单位)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56.6万元,比上年增加188.09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30.7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18.7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12.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830.7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18.7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12.0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04.2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雷奉平 联系方式: 023-73327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