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国库支付事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国库支付事务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维护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承担国库集中支付及财政资金清算工作;负责与国库科、预算单位及代理银行对账;负责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信息技术和运维技术服务;负责财政专用网络信息化建设和安全;承担建设项目预算及已备案项目结算抽查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财务决算批复的事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任务,县国库支付事务中心设置3个内设机构:
1、支付科。负责办理财政资金支付业务;协助代理银行办理财政直接支付及财政资金授权支付;承担财政资金清算工作;负责与国库科、预算单位及代理银行对账,配合做好支付信息统计分析。
2、信息科。负责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信息技术和运维技术服务;负责财政专用网络信息化建设和安全;负责预算管理一体化支付信息、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印章信息、操作人员信息等维护。
3、编审科。负责建设项目登记备案工作;承担建设项目的预算及已备案项目结算抽查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财务决算批复的事务性工作。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为县财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242.5万元,支出总计242.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2.5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国库支付事务中心为财政局机关下属二级单位,2021年与财政局本级合并上报,2022年分流独立核算以及编报部门预决算,无上年对比数据。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24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2.5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国库支付事务中心为财政局机关下属二级单位,2021年与财政局本级合并上报,2022年分流独立核算以及编报部门预决算,无上年对比数据。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2.5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242.5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242.5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国库支付事务中心为财政局机关下属二级单位,2021年与财政局本级合并上报,2022年分流独立核算以及编报部门预决算,无上年对比数据。其中:基本支出242.5万元,占100%。
4.结转结余情况。本单位2022年度无年末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2.5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42.5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国库支付事务中心为财政局机关下属二级单位,2021年与财政局本级合并上报,2022年分流独立核算以及编报部门预决算,无上年对比数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2.5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国库支付事务中心为财政局机关下属二级单位,2021年与财政局本级合并上报,2022年分流独立核算以及编报部门预决算,无上年对比数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9.91万元,增长58.9%。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所以调整年初预算数调增89.91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2.5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国库支付事务中心为财政局机关下属二级单位,2021年与财政局本级合并上报,2022年分流独立核算以及编报部门预决算,无上年对比数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9.91万元,增长58.9%。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本单位2022年度无年末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6.75万元,占7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72万元,增长49.8%,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8.32万元,占19.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2万元,增长182.2%,主要原因是工资变动导致增长。
(3)卫生健康支出8.88万元,占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4)住房保障支出8.56万元,占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基本支出24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2.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2.22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国库支付事务中心为财政局机关下属二级单位,2021年与财政局本级合并上报,2022年分流独立核算以及编报部门预决算,无上年对比数据。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公用经费30.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28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国库支付事务中心为财政局机关下属二级单位,2021年与财政局本级合并上报,2022年分流独立核算以及编报部门预决算,无上年对比数据。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主要原因是国库支付事务中心为财政局机关下属二级单位,2021年与财政局本级合并上报,2022年分流独立核算以及编报部门预决算,“三公”相关支出在本级未分离,仍由财政局机关核算。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本单位2022年未购置公务用车。
本单位2022年无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
本单位2022年无公务接待费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7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国库支付事务中心为财政局机关下属二级单位,2021年与财政局本级合并上报,2022年分流独立核算以及编报部门预决算,无上年对比数据。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培训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为财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由财政局机关开展,我中心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无。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熊彬宏 023-73327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