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负责组织起草审查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拟订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方案和分级财政管理体制;负责拟订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宏观经济政策;负责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节的建议;负责拟订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发展的财税政策和政府与国有企业的分配政策;参与拟订地方金融和融资政策。
4、负责管理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组织执行年度预算;负责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调整预算、决算及其他重大财政事项;负责组织拟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和管理办法;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财政性资金的综合平衡。
5、负责管理政府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财政票据;负责贯彻执行彩票政策,并拟订具体管理办法,参与管理彩票市场和管理彩票资金。
6、负责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办法;负责执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监督国库业务工作和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具体管理办法,并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
7、负责拟订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共资源统计、分析工作。
8、负责拟订县属国有企业资产具体管理制度,并对县属国有企业资产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收取国有资本收益;负责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和资产评估制度。
9、负责开展民生支出、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和财政投资评审等工作;负责参与拟订公益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政策性补贴工作和专项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国债转贷等财政资金管理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财政社会保障资金、就业及医疗卫生资金支出工作;负责监督、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资金预决算草案。
11、负责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负责归口管理政府外债;负责对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12、负责管理会计工作,监督、规范会计行为;负责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及时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财经违法、违纪行为。
13、负责拟订财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14、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15、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承担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和履行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出资人职责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指导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党的建设事务性工作。
16、县预算绩效管理中心负责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绩效运行跟踪、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工作。
17、县会计核算中心负责为预算单位财务会计核算、财务数据、财务信息和财务报表提供服务。
18、国库支付事务中心负责维护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承担国库集中支付及财政资金清算工作;负责与国库科、预算单位及代理银行对账;负责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信息技术和运维技术服务;负责财政专用网络信息化建设和安全;承担建设项目预算及已备案项目结算抽查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财务决算批复的事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
财政局机关设十二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综合管理科、国库科、预算科、采购办公室、农业基财科、经建产业科、行财科、社会保障科、会计监督科、债务管理科、国有资产管理科。局机关下设四个二级预算单位:国有资产事务中心、预算绩效评价中心、会计核算中心、国库支付事务中心。
(三)单位构成
本部门由县财政局本级和3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县国资事务中心组成。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2,700.42万元,支出总计2,700.4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4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自然增资导致收入支出较上年增长1.24万元。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2,700.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13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自然增资导致收入较上年增长1.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00.42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2,700.42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25.39万元,增长0.9%,主要原因是使用上年结转结余24.14万元,本年度因在职人员工资自然增资导致支出较上年增长1.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84.53万元,占73.5%;项目支出715.88万元,占26.5%。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14万元,下降100%,本部门2022年度无年末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700.42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4.26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自然增资导致收、支较上年增长。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00.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26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自然增资导致收、支较上年增长。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4.83万元,增长19.7%。主要原因是工资结构调整,导致基本支出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00.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26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自然增资导致收、支较上年增长。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4.83万元,增长19.7%。主要原因是工资结构调整,导致基本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无年末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72.53万元,占65.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7.69万元,增长11.1%,主要原因是用于支付资产处置费用。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87.53万元,占1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6.39万元,增长54.3%,主要原因是工资变动导致增长。
(3)卫生健康支出95.17万元,占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6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工资自然增资导致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2.96万元。
(4)农林水支出18.38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38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用于巩固扶贫成果,驻乡驻村工作经费支出。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91.32万元,占1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5万元,增长24.1%,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工资自然增资导致的。
(6)住房保障支出86.62万元,占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5万元,增长4.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自然增资导致住房公积金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4.05万元。
(7)其他支出48.88万元,占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88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驻村人员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基本支出1,984.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51.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95万元,增长3.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自然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公用经费332.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27万元,增长20.8%,主要原因是新招录人员的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0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4万元,增长100.6%,主要原因是年初财政局机关漏预算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47万元,下降42.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政策要求,压减“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5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扶贫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54万元,增长377%,主要原因是财政局机关年初预算时遗漏了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84万元,下降28.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政策要求,压减“三公”经费。
公务接待费3.4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内其他区县到我单位学习调研以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1万元,下降22.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政策要求,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64万元,下降61.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政策要求,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76批次34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1.2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1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8万元,下降58.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政策要求,减少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3.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2万元,增长17.1%,主要原因是疫情结束后,线下业务培训相对增多,故2022年培训费开支较上年增加2.0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4.49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78万元,增长6.8%,主要原因是新招录人员的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24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 名称 | 乡镇业务培训 | 项目 编码 | 50024022T000002071610 | 自评 总分 (分) | 96.61 | ||||||||||||||||||||||||
主管 部门 | 石柱县财政局 | 财政 处室 | 行财科 | 项目 联系人 | 谭静 | 联系电话 | 023-73327188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 总金额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 (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14 | 14 | 9.26 | 66.12 | 6.61 | |||||||||||||||||||||||||
其中: 市级支出 | |||||||||||||||||||||||||||||
补助区县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新《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培训、县级预算单位财务制度培训、财政预算改革及管理培训、绩效管理培训等 | 新《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培训、县级预算单位财务制度培训、财政预算改革及管理培训、绩效管理培训等 | 新《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培训、县级预算单位财务制度培训、财政预算改革及管理培训、绩效管理培训等。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 权重 (分) | 指标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培训次数 | 次 | ≥ | 4 以上 | 4 | 100 | 10 | 10 | ||||||||||||||||||||||
培训人数 | 人 | ≥ | 667 | 667 | 100 | 10 | 10 | ||||||||||||||||||||||
培训合格率 | 百分比 | ≥ | 90%及以上 | 90% | 100 | 10 | 10 | ||||||||||||||||||||||
完成实践 | 年 | = | 1 | 1 | 100 | 10 | 10 | ||||||||||||||||||||||
乡镇财政人员整体业务水平 | 定性 | 明显改善 | 全部完成 | 100 | 30 | 30 | |||||||||||||||||||||||
培训人员满意度 | 百分比 | ≥ | 90%以上 | 99% | 100 | 10 | 10 |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 | 县财政局 | 实施单位 | 石柱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0 | 10 | 10 | 100 | 100% | 100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10 | 10 | 10 | —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加大对县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宣传、物资设备采购、安全生产监管等,确保国有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 加大对县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宣传、物资设备采购、安全生产监管等,确保国有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实际 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检查国有企业数量 | 35 | 35 | 20 | 20 | |||||||||||||||||||||||
质量指标 | 问题发现率 | 85% | 100% | 20 | 20 | ||||||||||||||||||||||||
时效指标 | 工作及时完成率 | 100% | 100% | 20 | 20 | ||||||||||||||||||||||||
成本指标 | 成本控制有效性 | 好 | 好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提升管理服务工作效率 | 好 | 好 | 10 | 10 | |||||||||||||||||||||||
可持续影响
| 长效管理机制健全性 | 优 | 优 | 10 | 10 |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满意度 | 85% | 85% | 10 | 10 | |||||||||||||||||||||||
总分 | 100 | 100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熊彬宏 023-73327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