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行政处罚事项决定书
日期:2026-05-20
大 中 小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行政处罚事项决定书
石财罚字〔2026〕第000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本机关对“石柱县人民医院医用气体采购政府采购”(项目号:SZX2025A00420)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SZX2025A00420 采购时间:2025年10月30日
二、项目名称:石柱县人民医院医用气体采购政府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重庆渝北区震环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2753072615A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婵衣路12号
四、基本情况:
经查明,你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参与石柱县人民医院医用气体采购(SZX2025A00420)政府采购项目中,对该项目瓶装医用氧的响应信息为虚假信息。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之规定。
五、处理结果:
对重庆渝北区震环工业气体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大写:贰万圆整,按照采购金额400万元的千分之五计算)。
2026年4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