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留代收财政收入行为处罚决定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跳脚石供水有限公司
截留代收财政收入行为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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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截留代收财政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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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对象分类 |
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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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种类 |
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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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级别 |
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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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类型 |
行政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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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地域 |
石柱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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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对象 |
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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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摘要 |
被处罚对象: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跳脚石 供水有限公司 处罚事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跳脚石供水有限公司自2021年至2024年4月期间,累计代收污水处理费1,404,812.80元,未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存在截留代收财政收入的行为。 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 违法行为类型:《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 处罚类别:行政处罚。 处罚结果: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2025-10-31。 处罚机关: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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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字号 |
石财〔2025〕4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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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5.11.8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桃花供水有限公司
截留代收财政收入行为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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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截留代收财政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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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对象分类 |
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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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种类 |
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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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级别 |
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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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类型 |
行政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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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地域 |
石柱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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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对象 |
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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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摘要 |
被处罚对象: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桃花供水有限公司 处罚事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桃花供水有限公司自2021年至2024年4月期间,累计代收污水处理费366,210.80元,未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存在截留代收财政收入的行为。 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 违法行为类型:《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 处罚类别:行政处罚。 处罚结果: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2025-10-31。 处罚机关: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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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字号 |
石财〔2025〕48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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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5.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