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0091351983/2023-00005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财政局 [ 发文字号 ] 石财〔2023〕82号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转发《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保函业务的通知》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3-05-25 [ 发布日期 ] 2023-06-09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转发《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保函业务的通知》的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转发《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保函业务的通知》的通知

石财〔202382


各预算单位:

现将《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保函业务的通知》(渝财采购〔2023〕7号)文件转发各预算单位,关于保函适用范围、出具形式、担保方参与的主体要求和条件、业务申请和批准的有关事宜,请遵照文件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保函业务的通知》(渝财采购〔2023〕7号)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352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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