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0091351983/2021-0004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机构职能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财政局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职能职责介绍(2023年修订)
[ 成文日期 ] 2023-03-01 [ 发布日期 ] 2023-02-08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职能职责介绍(2023年修订)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组织起草审查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拟订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方案和分级财政管理体制;负责拟订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宏观经济政策;负责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节的建议;负责拟订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发展的财税政策和政府与国有企业的分配政策;参与拟订地方金融和融资政策。

(四)负责管理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组织执行年度预算;负责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调整预算、决算及其他重大财政事项;负责组织拟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和管理办法;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财政性资金的综合平衡。

(五)负责管理政府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财政票据;负责贯彻执行彩票政策,并拟订具体管理办法,参与管理彩票市场和管理彩票资金。

(六)负责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办法;负责执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监督国库业务工作和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具体管理办法,并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

(七)负责拟订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共资源统计、分析工作。

(八)负责拟订县属国有企业资产具体管理制度,并对县属国有企业资产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收取国有资本收益;负责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和资产评估制度。

(九)负责开展民生支出、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和财政投资评审等工作;负责参与拟订公益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政策性补贴工作和专项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国债转贷等财政资金管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财政社会保障资金、就业及医疗卫生资金支出工作;负责监督、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资金预决算草案。

(十一)负责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负责归口管理政府外债;负责对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管理会计工作,监督、规范会计行为;负责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及时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财经违法、违纪行为。

(十三)负责拟订财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四)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