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领导的要求,发挥县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和落实党中央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要求,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2.推动落实市委统战部研究拟订的统一战线工作理论、政策和法规草案,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统筹协调和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3.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县委会、县工商联(县总商会)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4.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负责联系全县各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反映意见,支持、帮助县内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支持县内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工作。
5.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协调处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县民族宗教委员会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全面促进全县民族事业发展。
6.统一领导全县宗教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贯彻落实宗教工作的政策措施,领导县民族宗教委员会依法管理宗教行政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7.统一领导全县海外统战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海外统战工作政策和规划,牵头开展港澳统战工作,开展对台统战工作。承担市委统战部交办的港澳台交流工作,负责台胞、台属有关工作。
8.推动落实党中央和市委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和政策,调查研究我县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我县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9.负责联系、培养全县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我县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县域学校和有关国家机关、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等有关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负责全县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统战工作。
10.统一管理全县侨务工作。贯彻党中央和市委侨务工作政策和规划,管理侨务行政事务。调查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等工作,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11.贯彻落实全市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统筹推进全县统一战线宣传工作,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同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12.协助管理乡镇(街道)党委统战委员。归口领导县民族宗教委。受县委委托,领导县工商联党组,指导县工商联(县总商会)工作。领导石柱社会主义学院党组,指导县社会主义学院工作。受县委委托,代管县侨联、县党外知识分子联合会、县中华职业教育社。做好全县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的管理工作。
13.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4.完成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部门本级内设机构3个,各机构规范简称依次为:办公室、统战工作科、台侨工作科。下设二级预算单位2个,分别是:统战信息服务中心,归侨侨眷联合会。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371.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1.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收入比2024年减少18.74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18.7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371.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7.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30万元;支出比2024年减少18.7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28.7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1.4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1.49万元,比2024年减少18.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8.9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整体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4年减少28.7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72.5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统一战线各项重点工作,比2024年增加10万元,主要原因是新阶层人士工作经费增加10万元。
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5.73万元,比2024年减少0.3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4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2.33万元,比2024年减少0.87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三公”经费管理要求,严格控制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万元,比2024年增加0.5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将增加与市级部门和乡镇的工作衔接,公车使用频率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0.62万元,比2024年减少33.52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各级要求,坚持厉行节约;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2.5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单位必须填写)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王毕峰 联系方式:023-81501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