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红十字会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职能职责
1.负责传播国际红十字运动法和国际人道主义法;负责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负责吸纳会员、发展组织、指导区域内乡镇、学校、医院等红十字会组织开展工作。
3.负责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在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组织开展募捐工作,管理备灾、救灾款物,合理分配救灾物资。
4.负责宣传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与现场救护。
5.负责开展无偿献血宣传活动,对造血干细胞、遗体(器官)捐献进行宣传、动员、登记;参与艾滋病预防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开展青少年活动,加强对学校红十字会工作的指导。
7.负责组织志愿者参与社会服务活动,开展“博爱助学”、“博爱送万家”、“博爱送医药”等日常帮扶救助活动。
8.负责对大病救助对象提交的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初级审核。
9.参加国际和国内的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10.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部门本级内设机构三个,各机构规范简称依次为:综合科、赈济救护部和组织外联部。核定事业编制9人,启用事业编制6人,实有人员4人。无下设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01.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1.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0万元;收入比2023年减少0.0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0.0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01.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8万元;支出比2023年减少0.0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0.63万元,项目支出减少0.6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1.0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09万元,比2023年减少0.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2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3年增加0.63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增加;项目支出5.85万元,主要用于应急救护培训及生命健康安全教育重点工作,比2023年增加减少0.6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压缩。
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9万元,比2023年增加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的思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比2023年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下乡出差次数增加;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8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向翀 联系方式:023-73333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