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对县委、县政府和市纪委、市监察委员会全面负责。主要职责是:
县纪委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开展对党员遵守纪律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县监委职责: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处置: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设部室16个,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法规研究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监督检查室、第二监督检查室、第三监督检查室、第四审查调查室、第五审查调查室、第六审查调查室、第七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设置乡镇派出监察室6个,分别在南宾街道、西沱镇、黄水镇、龙沙镇、马武镇、三河镇。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县委巡察办、县民生监督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2,761.74万元,支出总计2,761.7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0.30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严格控制各种经费支出,因此收支较上年比下降。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2,761.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0.30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单位,财政支出减少,因此收入较上年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61.74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2,761.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0.30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严格控制各种经费支出,因此支出较上年比下降。其中:基本支出2,623.35万元,占95%;项目支出138.39万元,占5%。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预算资金结余财政已回收,故无结转结余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761.74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0.30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严格控制各种经费支出,因此收支较上年比下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61.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0.30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单位,财政支出减少,因此收入较上年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2.63万元,下降6.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本年度严格控制各项经费支出,财政支出减少则财政收入相应减少,因此决算收入较预算收入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61.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0.30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严格控制各种经费支出,因此支出较上年比下降。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2.63万元,下降6.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严格控制各种经费支出,因此决算支出较年初预算数下降。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预算资金结余财政已回收,故无结转结余情况。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80.70万元,占82.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7.88万元,下降10.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严格控制各种经费支出,因此决算支出较年初预算数下降。
(2)卫生健康支出95.03万元,占3.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69万元,下降5.6%,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实有人数较年初预算时减少,因此相应开支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136.47万元,占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12万元,增长38.8%,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并未保障临聘人员住房公积金,而实际支出时临聘人员住房公积金也计入住房保障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23.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85.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02万元,下降0.7%,主要原因是人员较上年数量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职工福利等支出。公用经费538.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7.33万元,增长385%,主要原因是去年公用经费多用于补足人员经费,今年人员经费预算充足,因此公用经费较去年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维修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7.0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81万元,下降50.7%,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中包含公车购置开支,但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0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开展交叉巡察任务较重,车辆使用较上年频繁。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采购公务用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4.52万元,主要用于车辆运行及维护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8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要求减少三公经费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9万元,增长0.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开展交叉巡察任务较重,车辆使用较上年频繁。
公务接待费2.5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来石调研、考察及其他地区纪委监委交流学习。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4万元,下降48.8%,主要原因是接待数量较预期数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0万元,增长8.5%,主要原因是接待数量较上年增长。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2辆;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12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98.8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0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3.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5万元,下降46.5%,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会议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7.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91万元,下降62.4%,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培训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8.3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印刷费、维修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7.33万元,增长385%,主要原因是去年公用经费多用于补足人员经费,今年人员经费预算充足,因此公用经费较去年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部门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61.28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专项名称 |
监督执纪工作经费 |
联系人 |
黄璐瑶023-73332062 | |||
主管部门 |
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预算单位 |
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 |||
项目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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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资金执行率 |
执行率未达100%原因、下一步措施 |
年度总金额 |
127 |
127 |
61.28 |
48.25 |
因为受疫情影响案件办理外调次数减少,因此执行率未达100%,下一步我单位将进一步做好预算,保障项目资金使用到位。 | |
其中:市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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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区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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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办理案件70件、处置问题线索200件 |
本年度实际立案84件85人,今年受理并处置问题线索243件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 |
数量指标 |
件 |
≥70 |
84 |
已完成指标 | ||
质量指标 |
定性 |
优 |
优 |
已完成指标 | ||
时间指标 |
月 |
≤12 |
12 |
已完成指标 | ||
数量指标 |
件 |
≥200 |
243 |
已完成指标 |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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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21年本单位所有项目绩效目标均已达成。着力惩治腐败,深入细致做好信访举报工作,接受并处置339件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处置问题线索243件,共立案审查调查84件85人,依法留置4人,处分71人;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58人次,各形态占比分别为70.9%、16.7%、3.5%、8.9%;开展2轮巡察,覆盖乡镇(街道)2个、县管党组织12个,延伸巡察村(社区)党组织17个,发现各类问题195个,移送问题线索8件;深化拓展以案促改,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开展警示教育553场,受教育对象2.9万余人;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受理并回复廉政意见13536人。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3332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