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总工会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总工会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坚持党的领导,承担引导广大职工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把职工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引导广大职工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增强主人翁责任感;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总工会的要求,贯彻执行县工会代表大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议,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认真履行工会工作职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组织建设、参与社会事务、教育,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的民主管理;坚持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维权观,促进完善社会主义劳动法律,维护职工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权利;为县内职工提供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助学救助、法律援助、信访接待、职业培训、丰富职工文化活动等职能。
(二)单位构成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总工会是独立的群团组织机构部门,内设有:办公室、基层组织建设部、服务发展部3个内部室。共有一个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职工(服务)帮扶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93.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3.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54.63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54.6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93.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4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4.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18万元,住房保障12.2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54.6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54.63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3.7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3.73万元,比2020年增加54.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3.73万元,比2020年增加54.63万元,主要原因主要是2021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增加部分纳入预算,以及日常公用经费正常增长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0年无增减。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总工会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比2020年无增减。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0年无增减,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2020年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0年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无增减。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2.07万元,比上年增加22.03万元,主要原因为部门工作事务增多,日常公用经费正常增长等。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93.73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联系方式: (朱骊羽,电话:73332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