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 关于拨付2022年3季度民办养老机构 运营补贴的通知
日期:2022-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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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养护院:
根据《关于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财政补贴政策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石民发〔2018〕46号)文件要求,你机构申请了2022年3季度运营补贴。经实地查看,你机构3季度入住符合补贴条件老人231人次,县财政给予每人每月100元的运营补贴,你机构3季度运营补贴为2.31万元。现将3季度运营补贴共计2.31万元拨付给你机构。
附件:2022年3季度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拨付表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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