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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按照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的通知》要求,现将2020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总体工作情况

(一)财政职能全面依法履行情况

1. 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财政法治建设,将财政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局党组研究重点工作。二是主要负责人带头讲法治课。三是主要负责人主持局党组中心组学法,开展法律专题学习。

2. 坚持民主决策。一是年初有研究有部署。每年年初,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对依法行政相关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安排依法行政建设工作。二是明确依法行政工作规则。在《机关工作规则》中明确工作职责,制定了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考核,有效地促进财政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

3. 建立健全行政决策程序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制度、重大行政决策跟踪评估制度和行政决策责任制度。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情况

1. 切实推行清单制度。一是权责清单,依法公布财政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二是收费清单,公布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三是专项资金清单,对专项资金实行清单管理。四是政务公开清单,及时公布财政系统权责清单、机构信息、政府采购等领域事项。

2.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和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公平、公开、公正。二是突出应该“互联网+政务”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建立政府采购全程网上运行平台,打通财政预算和采购通道,落实预算与执行相互约束,加强采购监管。三是建立完善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实行从扶贫基础信息的统一采集、到项目管理与资金分配的规范管理、再到精准拨付到人到户的全程监管,较好实现了阳光扶贫、廉洁扶贫的目的。

3. 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近年来,法律顾问对局机关重大决策提供法律论证和法律意见16件;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35件(次)、对外出具的合同和函件18份;无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为全局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地防范法律风险、促进财政工作法治化提供强有力保障。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行政审批办结率达100%。按照市财政局、县政府规定的行政审批程序和要求,我局年初重新梳理、修订行政审批制度和办法,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政务公开专栏,及时更新政务公开专栏内容,按规定将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和服务项目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我局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和罚没收入收缴分离、罚缴分离制度,同时抽调专人对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收缴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行政管理规范化。完善应急预案,建立了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处理工作机制,全年无群体性事件发生。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证文明情况。由于财政部门的特殊性,相应政策和文件变化较多,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要求较高。我局必须每年对规范性文件定期进行清理,并依法、依政策修订或停止执行。为此,我局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全年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35件。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到位情况

1.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局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办理行政执法证,坚持行政执法持证上岗,持证执法率100%。制定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依法定责,职责到岗,责任到人,落实目标管理责任,按照财政法规建立统一的执法程序和文书,同时建立行政执法公开制度,对执法人员、岗位、标准、权限、程序和结果等实行公开。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报告制度,按规定及时向县政府法制办报送行政执法有关情况,每年邀请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开展一次执法案卷调查活动,对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全面清理,整理汇编成册,保存好资料齐全。

2. 强化行政行为监督。一是建立了行政执行考核制度,行政问责制度,举报、控告制度。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开;二是开展了年度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财务检查,重点检查单位“三公”经费、会计基础规范、预算执行、政府采购、行政收支等情况,形成了局面检查材料,并向县政府法制办报告结果;三是认真对待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每年专题研究布置,落实专人办理,办结率达100%。四是完善行政调解机制,规范调解行为,有效预防和化解纠纷。

我局依法行政工作配备了兼职工作人员,工作经费得到保障,结合市财政局和县政府法制工作的安排和要求,制定了工作任务和目标,做到年初有意见,年终有总结,全年报送信息4篇,按时完成了各项交办任务。

(六)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1.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近年来,积极推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一是落实局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学习《宪法》、《公务员法》、《监察法》、《预算法》、《采购法》、《会计法》等法律,明确党组中心组全年集中学法时间不少于16小时。二是坚持利用局长办公会、职工会集中学习相关的财政法规,组织全体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参加2020年度普法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

2. 着力开展“12.4”系列宣传活动。每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结合“法律六进”要求,先后到公园、广场、社区、企业、农村、农户等地开展财政普法宣传。

    (七)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建设情况

1. 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民主决策。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分管局领导具体抓落实,加强协调、指导和督促,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组织领导体系。

2. 建立法制(典型案例发布)工作制度。主要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考核、总结局机关机关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每年对各科室(中心)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检查采取不定时地进行,考核年终进行。

3. 建立法制宣传工作制度。将法制学习作为职工学习的重要内容,每月至少集中学习1次,积极参加法建办组织的普法活动,宣传《预算法》等财经法律法规。

4. 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领导干部学法主要采取自学与辅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由县法建办考核。

5. 建立国家公务员和执法人员法律考试考核制度。在国家公务员、执法人员年度考核总结时把年度学法、用法、守法、执法和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办事情况等内容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和考核的重要内容,考评情况作为确定其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严格实行国家公务员、执法人员一年一度法律知识考试制。

6. 建立典型案例发布工作制度。转发上级典型案例,发布本县违反财经纪律的重大案例。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我局在推进依法行政方面虽然做了大量的努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市财政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一是依法行政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依法理财制度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创新;三是各部门和乡镇依法理财水平还不平衡。

三、下一步整改思路举措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开展自查、扎实整改落实。一是完善和创新财政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机制,提高财政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和整体水平,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拓宽监督渠道。二是突出财政特色,创新普法方式,进一步完善财政体制、机制、和制度,实现财政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三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法制机构前置审查制度,加大财务信息公开力度,推行“阳光财政”,不断提高财政系统干部队伍的法制理论水平,实现财政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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