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房租减免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石柱县财政局认真贯彻中央和市委、县委县政府关于统筹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房租减免等系列积极的财税政策措施。按照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二十条政策措施》第11疫情期间,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减免13个月租金政策。县政府及时出台《石柱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十条政策措施》第二条房屋租金支持政策。县财政局(县国资办)牵头,会同县国资事务中心进一步细化分类制定减免措施,明确操作流程,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国有物业租金减免政策不折不扣兑现落实,切实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降低实体企业成本。

截至目前,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及县属国有企业国有经营性房产减免租金379.66万元,减免租金面积125982.78平方米,减免主体数量689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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