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MB1406555P/2020-00008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城市管理局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0-04-01 [ 发布日期 ] 2020-04-01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单位基本情况

(一) 职能职责。

    本部门主要负责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及城市照明管理、市容环卫管理、园林绿化管理、供排水管理、城管执法等城市管理相关职能职责。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1.负责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设施的维护管理;负责城市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等城市照明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维护许可管理;负责城市供排水管网的监督管理与维护;负责停车场行业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城市户外广告、户外灯饰、店招店牌设置管理工作。

2负责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市政设施损坏赔偿费、环卫有偿服务费、城市园林绿地建设费、绿化赔偿费、城镇污水处理费、生活垃圾处置费的征收管理。

3.负责城市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负责城镇供水水质监督管理;负责城市二次供水管理。

4.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管理;负责城市水域及长江主干流域(西沱至沿溪段)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城市建筑垃圾、城市水域垃圾等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的监督。

5.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牵头开展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6.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乡镇(街道)污水处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乡镇场镇市政管理、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的业务指导及监督管理。

7.负责组织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建设项目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管理工作。

负责城市园林绿化行业市场管理;负责指导监督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定额、质量管理。负责组织新建城市公园的建设、验收、管理和定级申报工作,指导监督城市公园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8.参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规划、建设方案的审查评估以及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参与并审批建设项目涉及园林绿化配套指标和附属绿化工程设计审核并监督实施。

(二)单位构成

本部门由局机关本级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路灯管理所、环境卫生管理所和供排水管理站4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组成,其中执法支队、路灯所、环卫所为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财务科、政策法规科(行政许可服务科)、市政管理科、园林绿化管理科、市容环卫管理科等6个内设机构。机关人员行政编制11人,实有6人,余编5人,事业编制4人,实有3人。退休1人。

二、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91.4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491.48万元,比2018年减少170.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80.48 万元,比2018年增加155.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单位成立初期人员配备未到位,2018年未预算人员经费,只预算公用经费24.8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1311万元,比2018年减325.8万元,主要用于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管理维护、市容环卫管理、生活垃圾处置、城管执法等重点工作。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万元比2018年增加15万元,主要原因环保治理要求开展污泥无害化规范处置,主要用于污泥运输车辆设备采购补助。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5.89万元,比2018年增加1.8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8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控出国(境)人员和费用;公务接待费0.69  万元,比2018年减少3.31万元,主要原因是全力压缩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2   万元,比2018年增加5.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实际运行公务用车2辆,2018 年初无车辆配置,未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安排。

四、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10.01万元,比上年增加16.13万元,主要原因为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311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 辆。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文双电话:023-73376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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